臺北市94學年度公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新增英語專長資格及英語等類科筆試科目
補充說明﹝臺北市教育局 2005.04.27﹞
臺北市94學年度公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簡章,於94年3月28日公告後,教育局接獲許多民
眾詢問有關英語、體育、系統管理師等類科的教育專業科目的題型,教育局特別再提出
補充說明,各報考人員如考普通科,需考國語文(含選擇題50%及作文50%)、教育專
業(含選擇題40%及申論題60%)2科,其中「教育專業科目」的應試內容有:教育學、
教育心理學等。
另如報考英語、體育、系統管理師人員,則需考國語文(含選擇題50%及作文50%)、
教育專業(100%),其中教育專業科目內容包含2部分,第1部分為教育專業(含教育學
、教育心理學等)佔40%,第2部分為該類科專門知能(如英語、體育、電腦專業等)佔
60%。教育局提醒考生,5月27日至6月3日中午為網路報名,6月4日至5日為現場報名,
2項報名程序皆需辦理,始完成報名手續。94年初(筆)試於6月12日(週日)舉辦,6月
26日(週日)辦理複試。
另有關簡章中英語甄選類科的資格規定,依教育部94年4月19日來函規定,應考貨格新增
通過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和測驗」者。教
育局依教育部規定,於英語甄選類科的簡章中,配合新增上開來函的報考資格。
教育局再次說明報考國小英語教師之「英語專長」,係指具備下列經歷一者:
(一)通過教育部民國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
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
(含未分組之外國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
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
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三)通過TOFEL電腦化適性測驗213分以上、
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者
(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
測驗」者)。
考生如需進一步瞭解報考資格、報名方式、考試時間與地點等資訊,可上臺北市政府教
育局網站(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查閱臺北市94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
師聯合甄選簡章,或洽國教科承辦人電話:2725-6371。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教科 陳宜敏 2725-6371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督學 楊麗珍 0919-251-8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