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一、報名日期:以網路報名,並於民國94年7月5日至7月6日規定期限內提交相關證件
送審,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一)網路報名日期:民國94年6月27日上午8時30分起至7月1日下午4時止,上網填報
個人資料並列印報名表、准考證備用,網路報名日期截止後即
不得再行報名。(網址:褒忠國小http://163.27.162.1)
(二)證件審查日期:民國94年7月5日至7月6日止共2天,
每天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網路報名流水號為單數者請於7月5日送審,
網路報名流水號為偶數者請於7月6日送審,
以利證件審查流程順暢。)
證件審查地點:雲林國中。(雲林縣斗六市明德路599號)(電話:05-5326071)
二、甄試方式:
(一)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 筆試科目有一科為零分者;
2. 筆試科目總分低於最低標分數者
(指全部到考人員分數排序最後25%人員之總平均分數);
3. 複試原始分數低於60分者。
分初試、複試2階段考試,依第1階段初試成績順序按各科錄取人數取3倍參加
第2階段之複試,初試錄取名單於94年7月18日公告於考試地點川堂公布欄及
本縣教育網站電子公布欄。
1.初試(筆試):(1)教育學科。(2)國語文。(3)數學。
2.複試(口試、術科、模擬試教):
(二)代理教師:分筆試及加分(最高120分)。
筆試科目有1科為零分或總分低於最低標分數者不予錄取
(指全部到考人員分數排序最後25%人員之總平均分數)。
1.筆試:(1)教育學科。(2)國語文。(3)數學。
2.加分:(擔任代理代課教師期間具有下列包括年資、專長、獎勵及進修之情形
,最高20分)
三、考試日期:
(一)筆試:民國94年7月16日(星期六)
(考試時間:教育學科08:00-09:30,
國語文10:00-11:00,
數學11:30-12:30)。
(二)複試:民國94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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