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高雄市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資格條件改變訊息
全民英檢將成為中小學教師甄選必要條件高雄市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資格條件改變
全民英檢將成為未來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必要條件,
高雄市94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召開第1次會議,
決議自94學年度起,新增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檢定以上者,
列為英語科教師複試(試教)成績加分及錄取成績相同者甄選評比條件;
另95學年度開始,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檢定以上者,
則是列為國中英語科教師應甄的基本資格。
高雄市94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
在錄取總成績相同時評比項目中,新增設籍高雄市者列為其中評比條件之一,
主要是考量減少教師流動性,讓教師能選在設籍地服務的機會。
並新增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檢定以上者優先。
此外,在國小教師甄選方面,
應甄科目「高雄文化史」,聯合甄選委員會也決議修正為「高雄文明史」,
命題範圍則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新編列的高雄文明史,
其中的歷史高雄、地理高雄與文化高雄三本。
高雄市94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
甄選之重要改變如下:
一、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各評比條件依序錄取如下:
(一)以修畢特殊教育3學分以上,或已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者為優先。
(二)再相同以複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三)再相同以設籍高雄市者為優先。
(四)再相同以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檢定以上者為優先。
(五)再相同由甄委會以抽籤方式決定。
二、英語科教師甄選:
(一)國小英語類教師應甄資格,維持93學年度之應甄資格。
(二)國中英語科、國小英語類教師教師甄選,通過全民檢中高級或同等級檢定以上者,
複試(試教)成績之計算,以評審成績中去除最高和最低分數各一後平均之成績
再加1分。
(三)95學年度國中英語科教師甄選,將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或同等級檢定以上者列為
應甄基本資格。
三、國小原「高雄文化史」科目修正為「高雄文明史」,
命題範圍:高雄文明史(歷史高雄、地理高雄及文化高雄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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