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
◆英語專長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通過教育部八十八年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覈測驗者。
2. 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
畢業於英語(文)輔系者、
修畢英文(語)專門學分二十學分者或國小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
3. 通過托福考試舊制達550分、新制達213分以上者或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者。
4. 經本市九十一年度專業研習之英語種子教師。
版主P.S.前三點內容同台北縣
◆體育、音樂、美勞專長類科
其所修習院糸需與所報考專長相符。
◆資訊專長類科
應對資訊教育及電腦有興趣且熟悉unix系統管理及簡易互動式網頁程式設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