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u8bj:法源不同? 我對法律部分不太熟~囧 07/17 17:52
推 lkoj:工會是勞基法上屬單位是勞委會.教師會是教師法上屬單位社會局 07/17 18:14
推 vividcat46:請跟我這樣做 google/教師工會Q&A 07/17 18:28
→ vividcat46:看完Q&A就不用整理了 07/17 18:28
推 vividcat46:推樓上! 07/17 18:35
推 littleu:謝謝分享!! 07/17 18:48
→ november02:謝謝^^ 07/17 19:39
推 yeahyeah:陳嘉陽那本教師會的主管機會是內政部,但上面那個嘉義市 07/17 21:33
→ yeahyeah:教師會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怎麼會這樣? 07/17 21:33
推 kgb560:"教育會"才是內政部吧! 07/17 21:51
推 yeahyeah: 教育部 07/17 21:58
→ yeahyeah:是喔,可是陳嘉陽那本的確是寫教師會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07/17 21:59
→ yeahyeah:所以誰是對的? 07/17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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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
時間: Sun Jul 17 18:18:53 2011
※ 引述《november02 (魚泡泡ㄦ)》之銘言:
: 寫今年的考題
: 好像一直出現教師會和教師工會的比較或是權益
: 請問各位高手這兩者的差別到底在哪呢?
: 先說聲謝謝了~
:  ̄▽ ̄||
一、 這是我自己整理的:
教師會 教師工會
法源 人民團體法 工會法
教師法 勞基法
協約對象 縣市政府 會員所屬之學校
(依據教師法第27條) (依據團體協約法)
勞動三權 團結權 團結權、協商權
(無爭議權,勞工爭議處理法禁止罷工)
會費 便宜,400元~900元 貴,預計比教師會費貴(今年有的工會未收費)
全國教師會費200元 (工會法28條:不得低於入會時一日工資所得)
ps. 目前部分工會有
加入會員僅繳10元
福利 全教會卡簽約廠商較多 目前大多工會綁教師會,一卡通用
縣市教師會簽約看能力
入會 不強制 工會法規定強制入會,
但目前僅是宣示法意, 不強制
協商成果 未加入會員可享成果 未加入會員可享成果
============================================================================
二、台中市直轄市教師會整理:
事由/ 教師會 / 教師工會
──────────────
與台中市政府協商教師授課節數/ ○ / ╳
──────────────
與個別學校協商「量身訂作」教師授課節數/ ╳ / ○
──────────────
與台中市政府協商教師聘約準則/ ○ / ╳
──────────────
與個別學校協商「量身訂作」教師聘約/ ╳ / ○
──────────────
與台中市政府協商有關教師及教學有關之事項/ ○ / ?
──────────────
派出台中市立高中及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之委員/ ○ / ?
──────────────
派出台中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委員/ ○ / ?
──────────────
派出台中市教育審議委員會之委員/ ○ / ?
──────────────
派出台中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委員會之委員/ ○ / ?
──────────────
派出台中市免試升學輔導委員會之委員/ ○ / ?
──────────────
強制入會/ ╳ / ╳
──────────────
禁止搭便車條款(即協商結果非會員不適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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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加入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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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233.165
推 detective1:感謝整理^^ 07/17 18:23
推 newway:感謝~~ 07/17 18:25
※ 編輯: vividcat46 來自: 175.180.233.165 (07/17 18:34)
→ littleu:感謝分享!! 07/17 18:49
推 nobluesky:協商成果:教師工會非會員不適用嗎@@? 07/17 19:04
成果是適用的, 那是教師會依據法規來看說不適用
但因現在不強制入會, 所以協商成果是一體適用
→ nobluesky:感謝分享! 07/17 19:04
推 pinkrosemary:感謝分享!!! 07/17 19:08
推 november02:推推!!! 07/17 19:58
推 bluefung:感謝分享! 07/17 20:47
※ 編輯: vividcat46 來自: 111.252.164.162 (07/17 20:56)
推 lovecurry:推~~謝謝整理分享 07/17 21:27
推 wesday:謝謝分享 07/17 21:44
推 waterpear:謝謝分享^^ 07/17 23:07
推 sTelcontars:感謝 07/18 00:18
推 imunique:感謝分享 07/18 00:53
推 trueromance:那臺中市整理表格最後一欄禁止搭便車,教師工會部分是 07/18 13:29
→ trueromance:不是要改成X才對呢?因為目前未加入會員也可以享成果 07/18 13:30
我整理的部分有寫現在是未加入會員也可以分享協約成果
但第二部分是直轄市台中市教師會在工會成立前寫的,
而且我有附註照法理來說的確是非會員不享協約成果
且該教師會理事長也說過, 目前不會強制入會且協約成果也是一體共享
推 trueromance:感謝整理與分享^^ 07/18 13:41
※ 編輯: vividcat46 來自: 111.252.164.162 (07/18 17:11)
推 trueromance:了解了,真的非常謝謝您的解說,觀念清晰很多,謝謝唷 07/18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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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dle (什麼跟什麼) 站內: studyteacher
標題: Re: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
時間: Sun Jul 17 22:47:05 2011
※ 引述《november02 (魚泡泡ㄦ)》之銘言:
: 標題: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
: 時間: Sun Jul 17 17:46:58 2011
:
: 推 yeahyeah:陳嘉陽那本教師會的主管機會是內政部,但上面那個嘉義市 07/17 21:33
: → yeahyeah:教師會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怎麼會這樣? 07/17 21:33
: 推 kgb560:"教育會"才是內政部吧! 07/17 21:51
: 推 yeahyeah: 教育部 07/17 21:58
: → yeahyeah:是喔,可是陳嘉陽那本的確是寫教師會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07/17 21:59
: → yeahyeah:所以誰是對的? 07/17 22:00
看性質
教師會法源是人民團體法
人民團體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及省為內政部;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
指導、監督。
這是100年6月15日修正的
網路上有找到一篇文章
似乎是舊的法
http://edu.lib.ntnu.edu.tw/absimg/84/842025.pdf
這邊則說 省(市) 為省(市)政府社會處(局)
縣(市) 為縣政府
這應該是指精省前的規定吧
應該看題目是指全國教師會還是地方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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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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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
時間: Mon Jul 18 01:26:21 2011
不好意思 我又來回了...
這一切的一切, 不是教育部的糾纏、內政部的糾結、省政府的糾葛...
看章程就知道了 :)
我們繼續,看。下。去!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章程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也就是說, 這個教師會因人民團體法規範而歸內政部管, 而且立案要找社會局及內政部
很顯然主管機關是(也的確是)內政部
只是教師會的作用, 它爭取權利以及跟學校、教師相關的事務,
要找的單位是教育部、教育局
意思是,教師會要做的事要找教育部
人民團體法的意思也是這樣 (因為章程就是照人民團體法規範定的)
跟全國教師會還是縣市教師會無關
==== 7.18 編輯 =====
http://59.120.228.32/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824
恭喜本會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立案完成
理事長呂承芬100.03.21
本會依據人民團體法及教師法之規定,經過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向直轄市台中市政府
報備更名,業經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核予立案完成,發給立案證書。
※ 編輯: vividcat46 來自: 111.252.164.162 (07/18 01:36)
推 noone72116:原PO的盛竹如引言太讚了,推^^ 07/18 08:21
※ 編輯: vividcat46 來自: 163.17.211.142 (07/18 11:47)
推 pinkrosemary:推!!! 07/1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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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sdle (什麼跟什麼) 站內: studyteacher
標題: Re: [考題] 教師會vs.教師工會
時間: Mon Jul 18 11:10:39 2011
※ 引述《vividcat46 (不能說的暱稱)》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又來回了...
: 這一切的一切, 不是教育部的糾纏、內政部的糾結、省政府的糾葛...
: 看章程就知道了 :)
: 我們繼續,看。下。去!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章程
: 第六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 也就是說, 這個教師會因人民團體法規範而歸內政部管, 而且立案要找社會局及內政部
: 很顯然主管機關是(也的確是)內政部
: 只是教師會的作用, 它爭取權利以及跟學校、教師相關的事務,
: 要找的單位是教育部、教育局
: 意思是,教師會要做的事要找教育部
: 人民團體法的意思也是這樣 (因為章程就是照人民團體法規範定的)
: 跟全國教師會還是縣市教師會無關
不像啊
這是指『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而不是指各縣市地方教師會!!
以小弟網路上所查的兩個教師會的資料為例
台南市教師會章程
第二條 本會名稱為台南市教師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在主管機關所在地。
如果台南市教師會真的是受內政部管轄
那台南市教師會的會址就應該要設在台北市
但顯然沒有啊
台南市教師會的會址依舊在台南市!!
再來看新竹縣教師會章程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社團法人新竹縣教師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會址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
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一樣啊
新竹縣教師會會址 一樣是在新竹縣 而非台北市!!
照這來看 縣/市的地方教師會 主管機關應該是縣/市政府
而非內政部才是
今年縣市大合併 不知中區會不會考這種中央/直轄市/縣
這種小法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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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83.78
推 vividcat46:呵呵... 縣市教師會理事長聘書是縣市政府發的 07/18 11:26
→ vividcat46:主管機關就是中央內政部 地方是縣市社會局 07/18 11:26
→ vividcat46:更正 是縣市教師會"立案證書" 07/18 11:28
推 vividcat46:南市教師會受南市政府管轄 會址設台南市不意外 07/18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