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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5.某學生上課不守秩序,教師多次制止無效,罰站時仍然繼續干擾上課,教師除強 拉該生,大聲責罵外,並掌摑該生,結果造成該生臉龐紅腫,眼鏡破裂,若家長 提出告訴,教師應負有哪些法律責任?(1)普通傷害罪(2)公然侮辱罪 (3)毀損器物罪(4)妨害自由罪 (A)123(B)134(C)234(D)1234 為何(4)妨害自由罪 沒有阿.. "強拉" 不算嗎? 請哪位懂法律的高手幫我解答一下吧 >"< PS..這種題目真的有"確定"的答案嗎? 是有真的案例被判成這樣嗎? 若沒有真的有人被判.. 那是不是表示那些也有可能都不成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94.112
katee0124:強拉該生並沒有限制他的自由吧??!!218.163.229.152 07/07
djjjk:罰站呢? 218.169.91.61 07/07
deejean:教師有管教權 該生妨害其他學生學習權在先218.167.186.145 07/07
deejean:只要處罰沒有牽涉到體罰(罰站類似隔離) 無違法218.167.186.145 07/07
bestibelli:我也是因為強拉二字才認為有妨害自由~>.<~ 61.228.88.51 07/07
yeihau:那毀謗呢?責罵難道不用看內容嗎 =.=如果針對事情 61.228.57.205 07/07
yeihau:打錯 是侮辱 感覺法律的東西 應該寫具體一點 61.228.57.205 07/07
minimilly:只要"罵"人都不行.."指責"的話就應該不算罵.. 61.60.195.148 07/07
> -------------------------------------------------------------------------- < 作者: seplacia (lcsf_seplacia)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國小] 北縣國小再一問... 時間: Thu Jul 7 20:26:51 2005 ※ 引述《astixe (6/12教師的怒吼)》之銘言: : (A)85.某學生上課不守秩序,教師多次制止無效,罰站時仍然繼續干擾上課,教師除強 : 拉該生,大聲責罵外,並掌摑該生,結果造成該生臉龐紅腫,眼鏡破裂,若家長 : 提出告訴,教師應負有哪些法律責任?(1)普通傷害罪(2)公然侮辱罪 : (3)毀損器物罪(4)妨害自由罪 : (A)123(B)134(C)234(D)1234 : 為何(4)妨害自由罪 沒有阿.. : "強拉" 不算嗎? : 請哪位懂法律的高手幫我解答一下吧 >"< : PS..這種題目真的有"確定"的答案嗎? : 是有真的案例被判成這樣嗎? : 若沒有真的有人被判.. : 那是不是表示那些也有可能都不成立呢? 刑法第302條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搜尋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 我不是專家但是我覺得有.... 學生不去一個地方是他的行動與遷徙自由 老師未經學生同意強拉到外面應該就觸犯了妨礙自由的嫌疑 不然,我們以後都可以強拉他人到他不想去地方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36.216
marsiy:推你的想法,我也是醬認為218.163.154.199 07/07
minimilly:那孩子不想上課跑出教室我們不能管嘍.管教權呢 61.60.195.148 07/07
u4everthere:推"強拉"。 61.67.38.177 07/07
auau:我也這樣覺得^^ 61.57.116.69 07/07
chingsui:我也覺得有妨礙自由耶~~~ 220.137.129.28 07/07
ssmemory:ㄟ..題目只有"強拉"沒有說拉學生到外面吧? 218.166.79.60 07/07
ssmemory:也許"強拉"指的是拉扯呢? 218.166.79.60 07/07
ligiho:強拉跟私行拘禁,剝奪行動自由,有程度上的差距吧 61.230.210.106 07/07
> -------------------------------------------------------------------------- < 作者: lanyang (第二個童年)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國小] 北縣國小再一問... 時間: Fri Jul 8 00:51:27 2005 ※ 引述《seplacia (lcsf_seplacia)》之銘言: : ※ 引述《astixe (6/12教師的怒吼)》之銘言: : : (A)85.某學生上課不守秩序,教師多次制止無效,罰站時仍然繼續干擾上課, : : 教師除強拉該生,大聲責罵外,並掌摑該生,結果造成該生臉龐紅腫, : : 眼鏡破裂,若家長提出告訴,教師應負有哪些法律責任? : : (1)普通傷害罪(2)公然侮辱罪(3)毀損器物罪(4)妨害自由罪 : : (A)123(B)134(C)234(D)1234 : : 為何(4)妨害自由罪 沒有阿.. : : "強拉" 不算嗎? : : 請哪位懂法律的高手幫我解答一下吧 >"< : : PS..這種題目真的有"確定"的答案嗎? : : 是有真的案例被判成這樣嗎? : : 若沒有真的有人被判.. : : 那是不是表示那些也有可能都不成立呢? : 刑法第302條 :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搜尋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基本上我覺得這個題目出得不太好, 因為它用的字眼是教師「應負什麼負任」, 這句話是站在誰的立場呢?是法官吧! 身為教師的我們,應該知道的是「可能會觸犯什麼罪」,不是嗎? 因此,我也選(D),因為強拉就已經違反該生的意志, 在構成要件上並不是完全不符合, 在提出告訴的時候是可能以妨害自由之名,不是嗎? 當然教師可能是依法管教學生(刑法第21條),或處於正當防衛(刑23), 或有緊急避難之特殊情況(刑24)等等,這些免責事由都可能發生。 然而,這一題如果要考慮這麼多才能作答的話, 我真的覺得我們好悲哀.... >< 順帶一提,我覺得這一題可能觸犯的是強制罪,你們覺得呢? 第 304 條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唉,小發牢騷~ 自己的想法說不定大錯特錯,見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3.149
u4everthere:我也覺得是犯了刑法 第二六章 妨害自由罪 61.67.38.177 07/08
u4everthere:第304條 強制罪。 61.67.38.177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