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sh887722 (麥坎納_COWA 75折)》之銘言:
: 有一個問題想問問版上的大大們。
: 目前我們所上有一個學長加修了國小教育學程,
: 卻因為沒有算好畢業年限跟學分的關係現在很緊張,
: 現在延四了,按照規定必須在今年畢業,學程學分修完了,
: 但研究所還差二學分,但因加選時間已過,似乎是無可挽回了,
: 勢必得休學以免因修業年限而被退學。
: 所以想問問像他這樣的狀況可以在休學期間實習嗎? 等實習結束後再復學完成學業。
: 畢業論文聽他的說法已經寫得差不多了,
: 就是卡在畢業年限跟學分的規定而動彈不得。
: 現在他好像對未來茫茫然,我雖是研究所學生但也對這些細則不甚了解,
: 想請大大們解決疑難,或是有什麼建議的都好,感謝!!!
如果是教育學程的學分已經全部修完
那可以先休學去實習,所以趕快去辦吧,免得超過休學的期限
至於研究所學分,等復學那學期再修完吧!
論文口試也是那時舉行,這樣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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