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ec (流浪者失修的殘夢)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心得]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0條
時間Tue Sep 27 23:34:49 2011
怎麼感覺時常有人在問說代理教師兼任組長的事
根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0條
其實有寫說: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兼任中小學各處 (室) 行政職務。
但情況特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兼任之。
所以 沒錯
兼作行政的
就是被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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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要提一下
我之前代課時那一年也是兼組長
後來經驗值暴增
有些東西作過一次比讀過還有用
所以
真的非兼組長不可
就開心點作吧
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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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64.233
推 demonocean2:學長好酷!!!!挖屋!!! 09/28 00:22
→ dullstupid:學校都會報教育局 教育局通常也都會准 也沒聽過不准的 09/28 00:32
→ dullstupid:在簡章上有先說明的還好 沒先寫後來才講的才賊 XDDD 09/28 00:32
推 andygo:並沒有違法唷!!因為他們都是照特殊情況處理的 09/29 02:52
→ andygo:而且似乎還會請全校多數同仁簽署一份不知道啥的東西 09/29 02:53
推 tsaoyuting:愛其所擇,擇其所愛. 09/29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