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len:所以是鼓勵大家趁現在法條沒過前趕快去領就對了 ^O^ 08/03 16:11
→ qqbella:今年如果繼續回原校代理就不能領提早就業獎金了 08/03 16:17
→ HEROR:意即「非原校代理」依舊可以領... 08/03 16:18
→ lieberkevin:恐會造成代理師去考不同學校或縣市? 08/03 16:40
推 janet0105:想請問,所以是今年開始實施嗎? 08/03 16:44
推 sungladys:真爛的新聞~~那就暑假給我薪水啊! 08/03 16:48
→ sungladys:那就非原校代理就好~~政府在想什麼? 08/03 16:49
推 maybetodo:聯招填新校,獨招多考再選擇 08/03 16:51
推 maybetodo:政府希望學生年年換老師,以收多元刺激 08/03 16:59
推 forever3:M大講得真好,不過領過之後是所有年資歸零? 08/03 17:04
→ forever3:還是一年年資歸零? 08/03 17:04
→ forever3:如果是所有年資歸零,今年領過,明年留不留原學校都沒差 08/03 17:06
→ forever3:但是如果只是把一年年資歸零,依法規,就要換學校領補助 08/03 17:07
推 g33971300:這種爛法條倒是修的特別快 08/03 17:13
→ taboo00:原來台灣修法這麼有效率呀 08/03 17:27
推 cutebudin:看新聞是叫大家今年都要去領的樣子嗎 08/03 17:51
推 sktzy:這不就是逼適合原校的老師盡量選擇離開嗎? 08/03 18:01
→ tango2:政府都已經明文希望 學生需要年年換老師了 08/03 18:02
推 boky520:這個法已經通過 今年就開始實施了唷 08/03 18:05
→ boky520:規定是這樣 你領失業補助 又一次領滿6個月 才會歸0 08/03 18:06
→ boky520:但基本上 大家第一次都會領1+2.5=3.5 沒有領滿 所以隔年 08/03 18:06
→ boky520:可以再領剩下的2.5 08/03 18:07
推 Daput:暑假給薪,誰要領失業給付? 同工不同酬,標題下巧領,情何以堪 08/03 19:14
→ Daput:教育部剝削代理教師在先,勞委會不願擦屁股,下"巧領"標題補刀 08/03 19:27
推 jiayeah:現在代理都聘不滿一年,何來年年領? 08/03 19:28
→ scott2009:對於人民的不利益應該要修法不是他娘的行政命令帶過 08/03 20:00
→ scott2009:至少讓人民知道修法時是哪些老賊投了同意票 08/03 20:01
推 norelle:唉,這條法條7/11日通過了(今天去請領時看到的公告 08/03 20:24
推 unsecret:所以今年已經適用這條爛法了嗎? 08/03 20:46
→ norelle:是的~...... 08/03 22:53
推 izna:能留原校代理的少之又少,影響不大吧 08/04 00:24
→ scott2009:留原校代理今年取消 08/04 09:06
→ scott2009:同縣市代理明年取消 08/04 09:07
→ scott2009:代理教師不能領取就是後年的規定 假如沒人抗爭的話 08/04 09:07
推 scott2009:要鬥爭一個團體前使其妖魔化貪腐化是馬政府一貫的政策 08/04 09:09
推 tango2:假設代理留在原單位一定有工作 這個假設本身就是個大錯誤了 08/04 10:45
→ tango2:原單位甄試時 還不是照樣嚴格審查 根本就不是直接保送 08/04 10:46
→ tango2:有外來競爭者或名額縮減 隨時會被fire掉 08/04 10:48
→ agona:看到這消息心情超差的!!我第一次申請已經夠煩了,現在又多此 08/04 12:30
→ agona:此法規根本就是針對老師,媒體一直放送,才會這樣結果!! 08/04 12:31
→ agona:贊成代理老師組成工會,不然在校已當次等公民,在勞工方面又被 08/04 12:33
→ agona:當成燙手山芋,被丟來丟去!!超生氣的啦!!! 08/04 12:33
推 cryskyalblue:真不懂 我們本來就是非自願性失業阿..... 08/05 14:29
推 blythesa:贊成代理老師組成工會, 08/05 23:38
推 dopre:推,代理教師組成公會。新聞真的很奇怪,哪有一職"續聘" 08/06 10:43
→ dopre:我每一年都會考不同的學校,何來續聘?講的好像大家都續聘 08/06 10:44
→ dopre:代理每一年大家都是兢兢業業認認真真的在考試,雖然只有一年 08/06 10:44
→ dopre:大家也都是非常認真的在岡位上。我帶過的學校好幾個最優班 08/06 10:45
→ dopre:學校公認的最優班,都是代理老師帶出來的。幹嘛妖魔化我們 08/06 10:45
推 tango2:要留在原校 比留在別校更不容易 留原校反而受到"處罰" 08/0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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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future (黑眼圈) 站內: studyteacher
標題: Re: [新聞] 代理師巧領失業給付 勞會修法
時間: Mon Aug 6 19:09:53 2012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處今天說,已修訂「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明訂失業給付屆
: 滿前又受僱原投保單位者,就不能領提早就業津貼,未來代理教師每年最多只能領1個月
: 失業給付。
請問一下:
若今年依然在原校代課,依新規定只能申請1個月的失業給付
那這一個月的給付領完,年資便歸零,要再請領,只能再等代課期滿1年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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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58.213
→ sodared:如果一直失業下去 應該是可以繼續領到六個月 08/06 19:20
→ skyfuture:也就是明年即使只代課10個月仍可請領剩下的嗎? 08/06 19:25
→ nerda:2樓正解!隔年年資只有10個月可以繼續領去年沒領完的月份~ 08/06 20:37
推 imeajean:1那如果之後年資有補滿一年,例如一年代理再加半年代理 08/07 07:31
→ imeajean:可再領半年失業金嗎? 08/07 07:31
推 PR100:如果能不失業,誰想失業呢? 08/1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