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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德政造成需要用錢的暑假無薪教師要設法拿到補助, 也造成很多雇主的麻煩, 你那張卡一定要服務站介紹的才能夠蓋嗎? 若不是去學校問是否有代兼課機會,他們說沒有就秀出這張給他們蓋章, 不知是否行的通... ※ 引述《augwu (auguest)》之銘言: : 昨天去就服站拿了介紹卡 : 工作內容是補習班的工作 : 我去電詢問時 告知是就服站介紹面試 問何時方便面試 : 補習班直接問我 請問你是真的有心工作還是只是要蓋章 : 我想基於誠信原則 也不想造成對方的困擾 就問是否方便幫我簽章 : 補習班聽完就說最近接到很多這種電話 他不能幫我犯罪 隨即就掛上電話了 : 掛完電話我心都涼了半截 這樣我的介紹卡該怎麼填呢 要再去就服站申請其他的面試嗎 : 我現在真的亟需失業補助的幫忙 請問有沒有人跟我遇到類似的狀況呢 : 而且我也不是犯罪 我都是照著就服站的規則在辦理 聽完其實不太好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26.58
itforgo:說真的 看了那麼多篇補助文章 覺得有些雇主很倒楣@@ 08/09 20:08
itforgo:但這也是政府政策的缺失 該修改才對Y 08/09 20:08
litthorse:縣市政府自以為省了錢~唉 08/09 20:34
litthorse:這筆錢可是筆年終還多還重要哩 08/09 20:34
> -------------------------------------------------------------------------- < 作者: seirei (=想一個擁抱=)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問]] 失業補助介紹卡 時間: Tue Aug 9 20:39:57 2011 看了一些最近這些討論... 政策設計的美意沒了, 想取得一些補貼的人(不限版上討論很多的代課老師)也只覺得公家單位找麻煩~ 或許政策設計有些值得再修正處吧。 我不是專門研究這個的,但就我所知,只想先請大家想想…就業保險法立法的原意~ 一、失業給付只是其中一個給付項目而已 你知道你繳了多少保費嗎?ans:投保薪資*1%(費率)*30%(個人負擔) 勞保+就保=8%(100年的費率),其中只有少少的1%是就保費率 30%是個人負擔,代課老師是否同一般受僱者的負擔比例,我不太確定, 若是一般受僱者,ex投保31800*1%*30%*12個月=1144元/年 政府不可能開辦一個保險,目的是賺錢,不是嗎?能不賠就不錯了... 但你卻能繳少少的保費,而獲得數十倍、百倍的利益,靠的是?! 二、這是社會保險,不是商業保險。 若是商業保險,當然有該事故,領給付,是權利。 但社會保險,是否多了「義務」?! 你能繳少少的保費,卻獲得數十倍、百倍的利益,靠的是「大家一起分擔風險」 這義務就是,你應該積極謀職、取得收入,而非只想領補助。 當然為了這個所謂的「工作意願」認定要件,作為上其實很難,所以才有: 如什麼每月2次求職紀錄、新規定是一定要接受推介、面試... 請先不要覺得,失業給付就是失業時應該給的"福利"...更稱不上德政。 這僅是社會保險的一環。 而又為何有「提早就業獎助」的設計呢? 就希望吸引你儘早找到工作,除了有相對穩定的薪水收入外,還能獲得一筆額外獎助, 而不是只想等著領失業給付。這就是獎勵你很快地找到工作呀!(目的還是要你去工作) 三、失業給付是在非自願離職時,因為可能是未做好準備情況下而失業, 故要讓你在尋職時,生活不會頓失所依。 若只是失業,就有補助,那又何必要限定「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下才行。 而「定期契約」的期滿也納入,恐怕就需要另外去了解其思考的點在哪了~ (我會覺得,簽立時就已知是定期契約,可以有很多時間準備與規劃, 與突然被解僱等非自願離職情況有差距.....) 當然,人嘛...不用工作又有錢拿,多好,要我?我也想啊~!! 立意再美好,總敵不過人心......所以出現很多爭議點, 如代課老師確實是契約期滿失業,2個月後才有續聘跟薪水~ 就領那1個月跟2.5個月提早就業獎助.... 也更有人就當休息6個月,混一混尋職,領滿失給6個月 也更有人明明找到工作了,跟雇主談好不加保,讓他領完6個月失給...(當然這違法) 很多態樣,花招百出,什麼都有...... 回到最近看到的代課老師與失業給付的爭議點, 辛苦的老師們確實那2個月是失業、也沒薪水~ 離職原因當然符合法定要件, 那...我會想的是,若那2個月,真的需要收入,除了申請補助,就沒有其他方式了嗎? 在那2個月等待失業給付的同時,您是否也曾積極尋求其他方式,比如打工?兼家教? 維持你原所需的生活收入。這就是法定想看的「工作意願」啊… 即法定離職狀況+你想找工作但卻找不到而沒收入→以保險給付維持基本所需(最後手段) 現在很多卻變成:法定離職狀況→可以領給付(目的)→工作慢慢找、虛應了事 以上僅提出做另一角度的思考...個人想法與淺見,請勿筆戰與口水。 最後,我確實是不了解代課老師的生態, 或許那2個月真的毫無空閒,要準備考試、東奔西跑...開銷也不少。 我也只能說,社會恐怕不可能完全公平, 更辛苦、困難的大有人在,誰也無法要求誰怎樣~ 管好自己就好。 轉換立場,若是我,也真的很想領.... 不過,權利當需維護,但也別忘了自己的義務。 ※ 引述《superteacher (tom)》之銘言: : 政府的德政造成需要用錢的暑假無薪教師要設法拿到補助, : 也造成很多雇主的麻煩, : 你那張卡一定要服務站介紹的才能夠蓋嗎? : 若不是去學校問是否有代兼課機會,他們說沒有就秀出這張給他們蓋章, : 不知是否行的通... : ※ 引述《augwu (auguest)》之銘言: : : 昨天去就服站拿了介紹卡 : : 工作內容是補習班的工作 : : 我去電詢問時 告知是就服站介紹面試 問何時方便面試 : : 補習班直接問我 請問你是真的有心工作還是只是要蓋章 : : 我想基於誠信原則 也不想造成對方的困擾 就問是否方便幫我簽章 : : 補習班聽完就說最近接到很多這種電話 他不能幫我犯罪 隨即就掛上電話了 : : 掛完電話我心都涼了半截 這樣我的介紹卡該怎麼填呢 要再去就服站申請其他的面試嗎 : : 我現在真的亟需失業補助的幫忙 請問有沒有人跟我遇到類似的狀況呢 : : 而且我也不是犯罪 我都是照著就服站的規則在辦理 聽完其實不太好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47.207
boky520:抱歉 別忘了 7 8月是考試旺季 老師們也很辛苦的 08/09 20:42
vividcat46:依據目前的規定去辦這個補助 是合法的 08/09 20:43
boky520:我是認為只要不違法 請領就ok 沒有人真的願意領這個的 08/09 20:43
vividcat46:但沒有意願上班卻要對方公司蓋章這樣就是造假 08/09 20:44
vividcat46:基本上每年一定會固定有一群人失業 那發這個補助去激勵 08/09 20:45
vividcat46:找到工作拿就業獎勵金 也是合於當初失業補助精神不是? 08/09 20:46
seirei:恩~其實我覺得強迫推介的做法有些問題,而且只能推e網職缺. 08/09 21:10
seirei:另外是...當然離職原因符合法定要件,不是違法~ 08/09 21:11
seirei:但失業認定要件除了離職原因 還要有求職意願 08/09 21:12
seirei:這部份,個人自己覺得有些商議空間。 08/09 21:13
seirei:是否可以該2個月失業者實際並無尋職的工作意願而不予認定?? 08/09 21:14
qnio:究其根本..聘期12個月就解決這些問題了,畢竟7、8月常去學校 08/09 21:17
seirei:但好像沒人敢這樣做吧 會申訴接不完... 08/09 21:18
seirei:是呀,希望制度面 主事者 能勇於承擔 事情該怎樣就怎樣... 08/09 21:18
qaz741:推這篇~ 08/09 21:28
itforgo:推這篇!! 我覺得政府的美意被很多老師曲解 08/09 21:34
itforgo:政府應該修法才對 08/09 21:35
stacybaby:那就要問為何一堆聘期只到6/30了! 08/09 21:40
stacybaby:七月有去接輔導課又順便當一下導師的只領終點 08/09 21:40
lou:代理聘期10個月就會失業兩個月是很特殊的狀況,原po認為不完全 08/09 21:40
stacybaby:這又公平了? 08/09 21:40
lou:符合失業補助的精神,那是因為當初立法時也沒有考慮到會有這麼 08/09 21:41
lou:奇怪的雇用條件/雇主(政府)吧,就依法行事,你可以批評指謫,但別 08/09 21:46
lou:人也是要過日子甚至養家餬口 08/09 21:46
EKAT:也不是每位準教師家境都很不錯阿.. 身邊認識的就不少亟需金錢 08/09 21:50
lou:你說這兩個月改去當小七店員或在家裡吃十個月的老本會不會死人 08/09 21:50
lou:?應該還是不會吧,但問題的癥結是在於這個只顧政府costdown,而 08/09 21:52
EKAT:我也認為 代理教師算是特例 如果能有穩定的長代 誰想到處考.. 08/09 21:52
lou:不顧代理/代課教師每年一兩次無薪假的制度吧 08/09 21:53
EKAT:還有 想說的是準教師不是工作慢慢找 是非得到處考 不是我們想 08/09 21:55
lou:今天省了錢的是政府,放無薪假的是代理代課人員,你說這一筆要找 08/09 21:56
lou:誰討? 以這個角度看,政府是不是又很像民間的無良資方? 08/09 21:57
EKAT:要近校開代理缺 對方就開缺 這跟走百步一間小七的打工不同.. 08/09 21:57
EKAT:不得已有人要離家從南跑到北代理 不是小七沒PT換全家這麼簡單 08/09 22:00
lou:現今派遣當道,政府本身就雇用了不少派遣人員,講白了代理代課人 08/09 22:00
lou:員就是政府用來省錢的派遣人力,但問題是目前的勞工法規沒有派 08/09 22:01
lou:遣專章,以目前的勞工保障來看待/批判派遣事務,是否不太合理? 08/09 22:02
lou:還有代理代課教師投得是勞保,就跟一般人的勞保並無不同,保險設 08/09 22:07
lou:設計上也不會建立在義務/心態這種虛無飄渺不能掌握的變因之上, 08/09 22:09
lou:你可以說這是黑紙白字的定期契約,但仍是非自願性失業,以無薪假 08/09 22:15
derket:若不違法,我覺得需雪中送炭去領,錦上添花的就免了吧!! 08/09 22:16
lou:為例,你會認為叫放無薪假的人放假中轉職小七或其他是正常的嗎? 08/09 22:16
lou:當老師的,有幾個有錢到能把10萬的錢錢當成錦上添花? 08/09 22:18
tsukino:只是因為這陣子剛好都是代課老師去領吧!所以被用放大鏡 08/09 22:26
tsukino:檢視這件事情? 今天去就服站就遇到非老師但似乎領給付 08/09 22:26
tsukino:很有經驗的OL,還很熱情的傳授我幾招面試跟寫履歷的技巧耶 08/09 22:27
lou:請問就服站有沒有向中研院/台GG那種100k以上的工作,如果有,報 08/09 22:37
lou:上去八成會被成功拒絕吧,若都是一些不怎樣的工作,那哪來的自信 08/09 22:38
lou:能幫人媒合成功呢? 08/09 22:38
zer1105:代理暑假支薪加考績獎金,這麼做問題都解決了!但不可能滴 08/09 22:43
bigffna:並不是每個代理放假是無事的耶~我姊今天還去研習 08/09 23:16
bigffna:還是學校派她去的。但有薪水嗎?沒有耶~ 08/09 23:16
bigffna:有那種勞工沒領錢還去幫老闆做事的嗎? 08/09 23:17
bigffna:更何況這個研習要三整天還要上台報告交作業之後還得比賽 08/09 23:17
bigffna:請問原PO,你找得出免付薪資的勞工嗎?? 08/09 23:18
bigffna:除了你口中貪錢的代理老師之外,我還沒聽說過 08/09 23:19
seamiss:推~ 08/09 23:28
eunice222:我還被凹帶營隊還要開行前會議==''八月沒有薪水..... 08/09 23:31
pk123:為什麼明明可以給12個月的薪水,卻硬要變成代理教師貪心? 08/09 23:37
pk123:為什麼可以由政府支付薪水,卻變成代理教師沒工作領失業給付 08/09 23:38
pk123:今天如果正式教師、所有勞工薪水都變成十個月,大家會開心? 08/09 23:41
bigffna:而且我明明八月前就已經確定工作了~卻一毛錢也領不到 08/09 23:55
yujr:既然原PO不瞭解代課生態 就更不瞭解代理代課的辛酸 08/10 00:04
yujr:更不瞭解 代理老師的卑微地位 以及不斷被剝奪的福利 08/10 00:04
yujr:許多人確實都需要那筆金錢,自給、還學貸、給父母、房租等 08/10 00:05
charty:尤其外地租房的人,沒有房東同意只租十個月就好吧 08/10 00:14
girlmerry:推樓上~和樓樓上~每年代理老師大概五月份就開始考了 08/10 00:23
girlmerry:我相信很多的代理老師都是報名考試教學好多頭進行 08/10 00:24
girlmerry:大家也通常都很認真教學與想要兼顧好考試 08/10 00:24
girlmerry:既然原PO不是此行的人說這些話讓人看了不是很滋味 08/10 00:25
girlmerry:不是我們吃飽沒事做也不是我們都不做事好嗎? 08/10 00:26
bigffna:當你把高鐵當公車在坐的時候,你還會不領失業補助嗎 08/10 00:43
bigffna:如果次數多可以成為VIP的話,我早就是高鐵VIP了 08/10 00:43
tsukino:推樓上阿!!!再加上如果你躺外地旅館的床都比躺在家裡的 08/10 00:45
tsukino:床時間還長時,一個月有半個月是沒好好待在家的時候! 08/10 00:45
charty:還是很想回原PO的建議:打工/找家教?一個月幾乎全天候 08/10 01:13
charty:南征北討,試問是有幻影術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嗎? 08/10 01:13
dois:如果不是因為代理教師聘期只有十個月 而暑假南征北討報名考試 08/10 03:26
dois:請人代報 住宿 交通 花了兩三萬 而且是在沒有收入的時間 08/10 03:27
dois:遇到這樣的狀況 加上沒勞保要繳國民年金 要還學貸等經濟壓力 08/10 03:28
dois:和心裡壓力雙重逼迫下 我也不會想去申請失業補助阿 08/10 03:28
dois:我兩年前曾申請過 今年可能還無法申請 我覺得有需要就該去 08/10 03:29
dois:申請 畢竟這是自己的權益 08/10 03:30
spider:這問題每年八月都要吵一次 沒看到還真不習慣 08/10 11:01
yycheng:是喔 今年才有看到 可是好像來不及去辦了 08/10 13:44
sangui:我去年兼行政,七八月沒薪水,但還是常常回學校作行政工作 08/10 18:27
sangui:有兩個月沒薪水可用,還得付就貸、考試的錢,壓力真的很大 08/10 18:29
womega:考試也是為了自己不是嗎?投資自己是應該的為什麼講的很委屈 08/10 21:54
girlmerry:不知樓上所講的委屈意指為何? 08/10 22:19
st9292:短期工讀比暑期工讀還難找><" 每天上版上等工作 08/11 00:15
st9292:能找的工作不多~也投了不少履歷~都石沉大海!!!! 08/11 00:17
st9292:不是不找工作,是真的很不容易!!!!!!!!><" 08/11 00:17
st9292:該繳的帳單還是會來!!!!生活還是要過~~本來考上的喜悅... 08/11 00:18
st9292:馬上被現實沖毀~找工作真的"沒這麼簡單"~ 08/11 00:21
ILOVEs:原po以為小七還有其他行業老闆會短期雇用兩個月的人嗎!!! 08/11 08:09
ILOVEs:而且很多代理代課老師年齡大於30歲.生活負擔不可謂不大~ 08/11 08:12
ILOVEs:原po我想你對於代理代課領補助有很大的誤解..... 08/11 08:15
fangyt:這算貪心嗎?..8/30起薪之前還被求要去備.返校..三天免費勞 08/12 08:57
BurgessChen:To 樓上,備課是教師基本義務,還是你認為16:00前才是 08/12 14:35
BurgessChen:上班時間? 08/12 14:36
> -------------------------------------------------------------------------- < 作者: lidaben (dada)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Re: [[問]] 失業補助介紹卡 時間: Thu Aug 11 02:08:57 2011 現今代課老師的情況,本來就是政府不負責任的後果 以往代課一年一聘,薪水自然是12個月, 而且每年一樣可以敘薪,而不是現在每年都領一樣的190(新進教師) 現在的教育,為了省錢 大量使用代課教師. 大量2688鐘點教師 再把敘薪拿掉 再把12個月變成10個月 都是為了省錢 政府不顧教育品質 學校學生年年換老師 流浪老師年年一邊考試一邊教學 台灣教育會好嗎 一切還不是為了省教育費 政客不管教育好壞 所以更不會理流浪教師的任教權工作權 用個少子化 就可以推卸責任 流浪教師領失業補助算什麼 剛好而已吧 ※ 引述《seirei (=想一個擁抱=)》之銘言: : 看了一些最近這些討論... : 政策設計的美意沒了, : 想取得一些補貼的人(不限版上討論很多的代課老師)也只覺得公家單位找麻煩~ : 或許政策設計有些值得再修正處吧。 : 我不是專門研究這個的,但就我所知,只想先請大家想想…就業保險法立法的原意~ : 一、失業給付只是其中一個給付項目而已 : 你知道你繳了多少保費嗎?ans:投保薪資*1%(費率)*30%(個人負擔) : 勞保+就保=8%(100年的費率),其中只有少少的1%是就保費率 : 30%是個人負擔,代課老師是否同一般受僱者的負擔比例,我不太確定, : 若是一般受僱者,ex投保31800*1%*30%*12個月=1144元/年 : 政府不可能開辦一個保險,目的是賺錢,不是嗎?能不賠就不錯了... : 但你卻能繳少少的保費,而獲得數十倍、百倍的利益,靠的是?! : 二、這是社會保險,不是商業保險。 : 若是商業保險,當然有該事故,領給付,是權利。 : 但社會保險,是否多了「義務」?! : 你能繳少少的保費,卻獲得數十倍、百倍的利益,靠的是「大家一起分擔風險」 : 這義務就是,你應該積極謀職、取得收入,而非只想領補助。 : 當然為了這個所謂的「工作意願」認定要件,作為上其實很難,所以才有: : 如什麼每月2次求職紀錄、新規定是一定要接受推介、面試... : 請先不要覺得,失業給付就是失業時應該給的"福利"...更稱不上德政。 : 這僅是社會保險的一環。 : 而又為何有「提早就業獎助」的設計呢? : 就希望吸引你儘早找到工作,除了有相對穩定的薪水收入外,還能獲得一筆額外獎助, : 而不是只想等著領失業給付。這就是獎勵你很快地找到工作呀!(目的還是要你去工作) : 三、失業給付是在非自願離職時,因為可能是未做好準備情況下而失業, : 故要讓你在尋職時,生活不會頓失所依。 : 若只是失業,就有補助,那又何必要限定「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下才行。 : 而「定期契約」的期滿也納入,恐怕就需要另外去了解其思考的點在哪了~ : (我會覺得,簽立時就已知是定期契約,可以有很多時間準備與規劃, : 與突然被解僱等非自願離職情況有差距.....) : 當然,人嘛...不用工作又有錢拿,多好,要我?我也想啊~!! : 立意再美好,總敵不過人心......所以出現很多爭議點, : 如代課老師確實是契約期滿失業,2個月後才有續聘跟薪水~ : 就領那1個月跟2.5個月提早就業獎助.... : 也更有人就當休息6個月,混一混尋職,領滿失給6個月 : 也更有人明明找到工作了,跟雇主談好不加保,讓他領完6個月失給...(當然這違法) : 很多態樣,花招百出,什麼都有...... : 回到最近看到的代課老師與失業給付的爭議點, : 辛苦的老師們確實那2個月是失業、也沒薪水~ 離職原因當然符合法定要件, : 那...我會想的是,若那2個月,真的需要收入,除了申請補助,就沒有其他方式了嗎? : 在那2個月等待失業給付的同時,您是否也曾積極尋求其他方式,比如打工?兼家教? : 維持你原所需的生活收入。這就是法定想看的「工作意願」啊… : 即法定離職狀況+你想找工作但卻找不到而沒收入→以保險給付維持基本所需(最後手段) : 現在很多卻變成:法定離職狀況→可以領給付(目的)→工作慢慢找、虛應了事 : 以上僅提出做另一角度的思考...個人想法與淺見,請勿筆戰與口水。 : 最後,我確實是不了解代課老師的生態, : 或許那2個月真的毫無空閒,要準備考試、東奔西跑...開銷也不少。 : 我也只能說,社會恐怕不可能完全公平, : 更辛苦、困難的大有人在,誰也無法要求誰怎樣~ 管好自己就好。 : 轉換立場,若是我,也真的很想領.... : 不過,權利當需維護,但也別忘了自己的義務。 : ※ 引述《superteacher (tom)》之銘言: : : 政府的德政造成需要用錢的暑假無薪教師要設法拿到補助, : : 也造成很多雇主的麻煩, : : 你那張卡一定要服務站介紹的才能夠蓋嗎? : : 若不是去學校問是否有代兼課機會,他們說沒有就秀出這張給他們蓋章, : : 不知是否行的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9.47
hansmtom:以前也只有直轄市和國立高中職有吧(有些縣市政府很愛摳錢 08/11 05:54
litthorse:新北市省最大~大校都六七十個代理~ 08/11 06:36
eclosion:可憐的是孩子......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08/11 07:41
BigChiu:學習作勞工 08/11 09:13
litthorse:樓上教育中毒太深嗎XDDDD 08/11 09:40
scott2009:這些摳下來的錢到最後還是會轉嫁到成果效果上 08/11 09:41
BigChiu:學校人事說收到一個文 警告代理教師去申請補助會觸法?! 08/11 14:51
elaion:樓上請人事出示公文,還有觸犯甚麼法? 08/11 15:00
BigChiu:人事說他已歸檔 我當時也急著離開 所以沒去深究是什麼法 08/11 22:44
BurgessChen:公文歸檔也可查詢,就看你是否有需求想知道囉。 08/11 23:11
littledaisys:就服站人員說,只要符合資格與照約定去做,沒有犯法 08/12 10:48
littledaisys:但就已認定日期來看,開學就回學校代課8/30,的確不會 08/12 10:48
littledaisys:通過申請,所以開學就有工作的,會被追回補助 08/12 10:49
CerfVolant:那之前領到的人也都有被追回嗎?假如都有被追回.那怎還 08/12 11:59
CerfVolant:一堆人辦理呢?? 08/12 12:00
AKIAKIYO:推~學習做勞工!! 08/12 15:08
littledaisys:會被追回的就是程序有點問題,或者失業認定過15天左右 08/12 16:46
littledaisys:才會匯錢給你,但是有時候人事七早八早幫你加勞保 08/12 16:47
littledaisys:原來的認定有可能失效~~~SO,程序不符合,所以被追回 08/12 16:48
littledaisys:今年8/30就開學,搞不好29返校日人事幫你加好了~~ 08/12 16:50
littledaisys:從申請8/2~8/16認定失業,再過14天確認,基本上要8/30 08/12 16:51
littledaisys:之後,大概9月初錢才會進來,但是還沒到認定日,你就被 08/12 16:52
littledaisys:加保,那不小心在9月初匯進去的錢,會請你拿出來吧!! 08/12 16:53
littledaisys:一切都是看你的工作何時被加保,有沒有跟認定期限衝突 08/12 16:54
littledaisys:反正就是合乎程序者領的到,不合程序的領不到而已 08/12 16:56
littledaisys:還有求職卡如果被認定失敗,也是不能領的,所以還是要 08/12 16:58
littledaisys:確實去寄履歷和面試 08/12 16:58
roseloveyou:照L大這樣說要領到必須符合兩條件:1.寄履歷和面試 08/12 19:20
roseloveyou:2.學校是9/1才加保囉!若8/29或8/30加保則領不到 08/12 19:21
roseloveyou:更有甚者,劉先生會加收兩倍罰鍰甚至有刑法責任,是嗎 08/12 19:22
hamata:樓上對於日期算法有誤.14天確認是你申請起算.不是14+14 08/12 21:17
hamata:條文看清楚就會知道.有法律條文就看法律條文吧 08/12 21:18
scott2009:那個劉先生的大作已經被就服站修正了,別再聽信沒有根據 08/12 21:54
scott2009:的謠言了。只要符合資格就可以請領沒有追回的問題 08/12 21:55
scott2009:難怪我們這群人常常被人凹,上面演演猴戲下面就當真了 08/12 21:56
scott2009:本人於本版文章編號#1EGFk7jH就已經清楚轉達就服站訊息 08/12 21:58
littledaisys:就服站的人說,每個人情況不同,自己詢問服務員吧! 08/12 22:16
littledaisys:不要再獅子拔毛亂亂傳,搞到他也快搞不懂我們有啥問題 08/12 22:17
littledaisys:其實根本沒有問題,有認定成功=有錢,沒認定成功=沒錢 08/12 22:18
scott2009:拜託一下各位老師,就業保險法第十七條看一下 08/12 22:39
scott2009:這些爛貨只是希望我們自己退出聲請失業津貼,根本沒有法 08/12 22:39
scott2009:源依據,別再引用沒有根據的謠言了,還刑責咧 我好怕!! 08/12 22:40
scott2009:拜託一下,大家心臟大顆一點好嗎?就是這樣學校才敢亂凹 08/12 22:41
scott2009:我們這群人,沒有法學素養心臟又小顆。放輕鬆 08/12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