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ker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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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小] 想請問關於自行就業通報
時間Sun Sep 4 20:51:09 2011
各位夥伴大家好
我第一年申請失業補助
上星期已經有收到補助的錢了
但由於上星期很忙 忘記說明裡面有提醒
我們有告知已經就業的義務
所以 是不是必須打電話或是傳真回服務站告知我已經有工作了?
星期一補打來的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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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16.161
※ 編輯: parker74 來自: 114.34.116.161 (09/04 21:00)
推 tsukino:用打電話的就OK了!告知就服站人員你幾號開始工作 09/04 22:00
→ parker74:OKOK~我知道了 謝謝大大的回答^^有安心多了 09/04 22:28
→ zurilla:記得工作三個月後去申請提早就業獎金喔! 09/05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