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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is0108 (溫和的胖普烏)》之銘言: : 沒錯 現在的家長 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 好像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 絕對不是他家孩子的錯 : 這樣的父母 這樣的小孩 : 我要講的是 : 恭喜那位家長 你培育了第二個陳進興 : 因為你的過於保護 你將使得你的小孩成為未來社會上的毒瘤 : 也因為你的縱容 : 你將會是整個台灣社會未來的罪人 : "養不教 父之過" 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 雖然我也是七年級生 : 我家老爸老媽就不這麼保護我們 : 求學時期 我們有本事幹壞事 就要有本事不能讓老師知道 : 一旦讓老師告訴家長 老爸老媽絕對打到讓你無法走路 : 但我也不是家暴兒 : 父母平時也是相當明理 非常可以溝通的 : 只要讓老師告狀 情形就不同了 : 父母也跟我們講過 犯錯這麼打 是要提醒我們 這不是普通小錯而已 : "縱容小孩 是培育社會上的犯人" 我覺得很奇怪..這老師在受師範教育時..難道沒有受過遇到此類情形的應對嗎? 難到師院教的就是以暴制暴嗎?當然不是這樣吧 打是一種手段..但是非到關頭不能使用 而且..打要怎麼打?今天這位老師已經打到連醫師都能驗出傷來了 這不是她自己白目嗎?學校法規有沒有規定不能打小孩?有的話.你就不能打 不然老師自己就先犯了法了..還要憑什麼去教導學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23.189
know:so..寧願隨便教一教 不要被告上頭條 220.131.20.204 05/20
know:反正薪水我照領 別人孩子死未了 220.131.20.204 05/20
pgcik:結果還是上頭條:夫子上課態度差 缺乏專業素養 -.- 211.74.254.119 05/20
FT6034:「打」是絕對不能使用喔... 219.84.148.120 05/20
Iamhyde:對阿~還真的有這條...只是不是頭條 59.115.176.171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