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hc (hchc)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Re: [[問]] 代理教師今年四月遇教召
時間Mon Nov 7 07:30:35 2011
我是在桃園縣服務,今年11月26日要去教召,
9月底收到教召令之後去學校人事室問,得到「課務自理」的回應。
上網去查相關資訊之後,發現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都公假排代,
唯桃園縣的代理教師需「課務自理」。
我們學校的教務、人事都有問縣府教育部門,
但答案都是課務自理。
後來我寫信到縣長信箱,回文只有一篇「已函請教育部回應」,
回信文末加上「已結案」……
最後我打電話給某議員服務處complain,然後三、五天定期追蹤~
效果如下~
上星期四學校人事告訴我有一個公文下來了~
「教育部100年10月25日臺國(四)字第1000185712號」
內容為:
「本縣代理教師於聘期內之教育召集在營期間,
應依上開規定核予公假並發給應召期間之薪資;
另考量代理教師應教育召集在營期間所遺課務非個人因素所致,
本府同意其在營期間所遺課務以課務排代方式辦理。」
換言之,現在桃園縣的代理教師教召可以「公假排代」哦!
若是仍有其他縣市的代理教師有類似的問題,可以參考看看我的經驗。
希望所有代理男教師都可以得到最大的福利,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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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106.1
推 be52879:台北市--->公假排代 11/07 20:08
推 eric2003002:教召愉快阿...記得多帶一些書。 11/07 20:15
推 weiiuan:我簽約的時候,人事就已經跟我說可以排代了!科科 11/08 19:39
推 hitomiio:按讚! 11/09 09:06
→ hchc:教育部將此解釋權利交給地方政府,因此各縣市仍不同調 11/0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