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enpiano (綠鋼琴)》之銘言:
: 就我所知,實習老師確實不能帶這種長期缺啊(法定規定),
: 如果你代課了,那你就領雙份薪俸(實習津貼8000+代課薪資萬把元/月),
: 除非你申請中止實習,才能去當代課老師吧!
: 我們學校招聘下學期代課老師,已經辦到第二次甄選了還是招不滿,
: 可能會申請放寬資格"大學相關科系畢"就可以來考(就不需正式教師資格),
: 但我們校內實習老師還是不能考,就是因為上述原因。
: 如果不是正式的代課,而是私底下給你代的,那也於法不合,
: 實習老師有規定一星期不能上超過幾堂課(抱歉我忘了堂數),
實習老師最多可以上指導老師每週堂數的一半
(包含代課、指導老師給你上的班)
一般專任老師堂數約在每星期20~22之間
: 一個正式老師一星期的堂數絕對超過那個數目就對了!
: 如果你們校長主任願意讓你私下代,那真的很看得起你,因為他們有被查到的風險。
: 而不讓你代,是正常,跟著法令走總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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