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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度C級游泳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宗 旨:發展全民游泳運動,提升游泳教練技術水準, 培訓基層游泳教練,並建立三級游泳教練制度。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練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總會)、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六、講習日期:自94年6月17日(星期五)起至6月19日 (星期日)止,共三天。 七、講習地點: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視聽教室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五號)。 八、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4年6月1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九、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並浮貼2吋半身照片2張。 2.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於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以掛號方式 逕寄【臺北市松山區(105)敦化北路五號黃美倫小姐收】, 報名費未繳交者視同未報名。 3.報名截止人數超過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4.報名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五號 5.洽詢電話:(02)25774624分機240,黃美倫小姐。 十、報名資格: 1.年滿二十歲以上。         2.中等學校畢業。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4.嫻熟游泳規則。 5.能游仰、蛙、蝶、自由式25公尺兩式者。 6.附身分證影本一份。 十一、報名名額: 依各校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以100名為限。 十二、本講習實施辦法及相關資料請上臺北市立體育學院網站 (www.tpec.edu.tw)查詢。 十三、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報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 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 (二)講習會參予學員經測驗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游泳 協會核發C級游泳教練證。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四)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本會提供 ,其餘膳宿費用自理。 十四、本辦法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同意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http://www.swimming.org.tw/news/news_page.asp?file=D6010511264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