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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比賽竟然找槍手,致理技術學院舉辦第一屆致理盃桌球比賽,吸引全臺30多所學校 參賽,沒想到致理竟然找其他學校學生來當槍手比賽,第一場比賽結束後就遭檢舉,槍 手竟然還繼續比賽,引起其他學校學生不滿,紛紛投書學校抗議,校方12日出面道歉, 取消致理第四名的名次,也將依校規對涉案學生懲處。 專注回球,穿著紅色衣服代表致理技術學院的郭同學沉穩的表現,3:0就擊敗對手,也 讓致理在第一屆的致理盃桌球賽,在30多所學校中拿下殿軍,但他卻被其他學校戳破根 本就不是致理的學生,而是真理大學的學生,第一場比賽後就被抓包。 其他學校參賽學生李同學說,「他被發現後還死不認錯,然後說那你們想怎麼樣那種感 覺。 原文網址: 辦桌球賽丟臉找槍手 致理技術學院道歉滅火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 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2/38672.htm#ixzz1rv1hkAb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0.115.135.3
a31670323:丟臉 04/13 20:06
shchang:好酷喔 全國賽可以找郭代打合照嗎~ 04/13 20:38
unicorn8012:某人還是沒出來啊 04/13 21:30
godchildtw:讓他不能打大專盃吧?不能就把新聞和圖做成大海報, 04/13 21:34
godchildtw:在他比賽的場邊舉起來為他加油!標題和照片要大一點! 04/13 21:35
soga2002:如果法規不能給槍手和共謀者實質懲罰,那在他們生活週遭感 04/13 22:13
soga2002:受得到壓力的地方予以譴責和消遣,應更能讓他們知錯和承擔 04/13 22:17
zkow:海報那個說不定適得其反激勵他也說不定XD 04/13 22:19
soga2002:god的方法可行性高又頗有懲罰效果,推一下! 04/13 22:20
soga2002:一個人消遣他們或許他們根本當作笑話;一群人現場不斷給予 04/13 22:30
allenmu:說真的不需搞到這樣吧 04/13 22:31
soga2002:消遣或嗆聲呢?不在意的又有幾人?重點讓他們感受環境敵意 04/13 22:32
Silversoul:推allenmu 在其他賽場裡處理私怨(引起公憤還是私怨..) 04/13 22:38
Silversoul:搞壞的整場的比賽氣氛甚至他對手的比賽心情 04/13 22:38
Silversoul:要吵要灌人家FB要通知學校要提告都好,但我認為私下解決 04/13 22:40
Silversoul:才不會為了致理盃而害其他單位或人有所困擾 04/13 22:41
theclgy2001:說不需要的人只會助長代打的風氣 祭出終身禁賽 04/13 22:42
theclgy2001:我就不相信有人敢代打 04/13 22:42
Silversoul:我針對的是在現場做動作的部份,至於禁賽什麼之類假如體 04/13 22:45
Silversoul:總有相關規定,或者得以爭取到如此懲處,當然應該制裁 04/13 22:45
zkow:代打層出不窮,這種事是沒有辦法杜絕禁止的 04/13 22:46
guha:____層出不窮,這種事是沒有辦法杜絕禁止的 04/13 22:47
nobbb1442002:一定要斷人生路嗎 都已經寫信到國榮了 他可能因此沒 04/13 23:00
nobbb1442002:工作了已經 而且據我所知他已經大四這是他打了四年才 04/13 23:01
nobbb1442002:好不容易有機會打大專盃 04/13 23:02
pita30:不代打算斷他生路嗎?被拔網路線都比這痛苦多了 04/13 23:03
nobbb1442002:的決賽 又好不容易才進到複賽 道個歉就好了 何必呢 04/13 23:03
darkofpolo:那他有沒有想過人家也是辛辛苦苦為了打球呢?當槍手欺負 04/13 23:04
darkofpolo:不同層級的對手的時候有體諒到人家嗎? 04/13 23:04
owem0410:http://ppt.cc/c;az 有道歉的心? 04/13 23:04
nobbb1442002:它是致理的學生 幫自己第一屆的母校打球 聽說致理快 04/13 23:05
nobbb1442002:倒桌球隊了 04/13 23:05
owem0410:so? 04/13 23:05
nobbb1442002:有幾十個學弟靠他打出成績 不然可能就倒社了 04/13 23:06
owem0410:讓我跳針一下 他幫至裡打球反正沒限學校 大會硬凹 04/13 23:06
darkofpolo:重點是這個人沒有道歉啊0.0 還說檢舉是下等手段... 04/13 23:06
owem0410:我們還不能說甚麼 04/13 23:06
nobbb1442002:已經取消致理盃第四名又鬧那麼大 我看要招到新社員也 04/13 23:07
owem0410:重點是冒名代打還是是自己太強的錯?喵的他搞錯重點了吧 04/13 23:07
nobbb1442002:很難了 04/13 23:07
darkofpolo:社團倒不倒是靠自己努力,跟找學長來代打我想關係不大 04/13 23:07
owem0410:稿的這麼大是至理自取的怪的了別人? 04/13 23:07
owem0410:當初輔大盃為什麼大家都不想鬧這麼大 04/13 23:08
darkofpolo:本板有一堆人以前/現在都在辛辛苦苦維持社團,不是只有 04/13 23:08
kingard9632:丟臉! 04/13 23:08
darkofpolo:致理,大家也不是不願意原諒,問題是你看看這種態度? 04/13 23:08
OalexO:有沒有搞錯 擺明是錯的事情還護航.. 04/13 23:09
OalexO:難道一個人因為很窮 所以去搶銀行就是對的嗎?! 04/13 23:10
darkofpolo:其實大家不過是要個說法、一個正式的道歉,如果事發後 04/13 23:10
darkofpolo:馬上出面認錯道歉,我想今天說不定不至於鬧上新聞 04/13 23:10
pita30:不 因為武功高強去搶銀行才是對的 04/13 23:11
pam20100214:nob的同情心放錯地方,其實槍手正為上新聞沾沾自喜 04/13 23:14
zkow:我很好奇當事者到底有沒有看到鄉民的憤怒 04/13 23:14
darkofpolo:不知道為啥樓上的說法讓我想到天殘XD 04/13 23:14
darkofpolo:pita30 04/13 23:14
pam20100214:還說「不知道能不能蓋過i-phone 5的新聞」 04/13 23:15
anb:怎麼感覺nob是來反串的?越說越讓大家生氣 04/13 23:17
owem0410:比賽成績壓力這裡多少人都有過?有多少人採取這樣的做法? 04/13 23:18
zzh6616:斷人生路? 看看他FB發那甚麼文??那叫自毀前程 04/13 23:19
zzh6616:你以為我們沒事找事做嘛~大家都知識分子 04/13 23:19
zzh6616:講的很像理所當然 04/13 23:20
zzh6616:這種人這種態度根本不該當運動員 打一百年也是依樣 04/13 23:21
zzh6616:再厲害也得不到尊敬 04/13 23:22
terence11:取消大專盃的資格--是勢在必行的!!體總仍須附諸行動的 04/13 23:24
zkow:大專盃主辦單位會因此取消他的資格嗎? 04/13 23:25
owem0410:不太可能 章程上沒有 04/13 23:26
anb:還讓我有了這次該校邀約了全國大專院校舉辦如此盛大的比賽就是 04/13 23:26
terence11:然而懲罰的程度,也要看態度~~~!!顯然犯錯者的態度很差 04/13 23:27
anb:為了能讓槍手在華麗的舞臺上取下救贖的獎盃 04/13 23:28
allenmu:說真的實在莫名其妙 他做錯這事跟他打大專盃和干? 04/13 23:28
allenmu:請一事歸一事吧 04/13 23:29
tchan:的確是應該一事歸一事,但是它賴皮的嘴臉以及一副"一皮天下 04/13 23:37
tchan:無難事"的態度才是讓各位版友恨牙癢並且想要弄他的主因吧!! 04/13 23:38
keyman33:nob大知道這麼多事情想必是他的朋友,那你還放縱他這樣.. 04/13 23:40
ynru12:在把事情弄大,讓大專盃永久禁他賽 04/13 23:44
zkow:大專盃要怎麼禁他賽?無規章依據.. 04/13 23:47
theclgy2001:護航的吃像真難看 04/13 23:47
theclgy2001:一事歸一事? 一事歸一事? 04/13 23:49
kokoyu:護航的理由根本不是理由.... 04/13 23:56
kokoyu:招不到社員怪誰呀? 04/13 23:57
minghanwu:大專杯有一條可以用 04/13 23:59
minghanwu:四、凡經教育部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同意核備判處 04/13 23:59
timn0225:因果ㄚ~就算用一生去償還~佛祖都不一定原諒!!! 04/13 23:59
minghanwu: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全大運正式比賽 04/13 23:59
minghanwu:(含資格賽)前 1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予註冊。 04/13 23:59
minghanwu:簡單的說, 大專體總罰他禁賽, 就不能打了 04/14 00:00
minghanwu:這樣會不會有點狠, 重點是要有教育部有力人士幫忙 04/14 00:01
nia:nob講的都是謊話 04/14 00:03
Silversoul:theclgy大請容我質疑一句,郭的行為違反大專盃哪條規章? 04/14 00:03
Silversoul:要懲處應該是由致理盃、他學校或是有關法條來處理才是 04/14 00:05
keyman33:nia大打算跳出來爆料了~疑似nob大想賺取同情票!! 04/14 00:05
supercall:致理辦比賽OK 但身為主辦單位 卻找槍手打球 被抓到還不 04/14 00:06
supercall:承認 槍手的臉書討論 一點都不當回事... 04/14 00:07
Silversoul:郭選手無論該如何對付,跟大專盃無關,當然該一事歸一事 04/14 00:07
supercall:主辦單位 只用個免洗帳號 發篇沒誠意的文章 想要河蟹 04/14 00:08
supercall:才會變成今天的結果 假如像輔大盃 登吉找槍手那樣 之後 04/14 00:09
supercall:出來道歉 事情也就不會鬧這麼大了 04/14 00:09
pita30:職棒發生打假球前也沒訂出打假球就從棒球圈封殺的規定阿 04/14 00:09
byka:nia大大要爆掛了嗎!!! 04/14 00:24
zyxwvoklove:快爆~不用客氣了 04/14 00:25
tsukushikui:如果郭選手尊重比賽的大家出面道歉,也不會讓人如此反 04/14 00:32
tsukushikui:感 04/14 00:32
shisix:感覺nob如果不是致理親友團護航就是反串 XD 04/14 00:33
shisix:幾十個學弟靠她打出成績不然就倒社了? 幾十個的社團不小了 04/14 00:34
shisix:做錯了還洋洋得意 上新聞也沒有悔意 這比較有機會倒社吧 04/14 00:35
slayer:一事歸一事,minghanwu說的那條規定真的成立也的確可以禁賽 04/14 00:39
guha:為人師表的工作 不然不要寄信給國榮 04/14 00:45
guha:寄信給他的學生父母好了 04/14 00:45
minghanwu:槍手在別處的行為到底跟大專杯該不該掛勾, 見仁見智 04/14 00:46
minghanwu:不過我舉個例, 某校棒球隊在校際邀請賽中打架, 04/14 00:47
minghanwu:結果被大專體總判禁賽一年, 不能打大專杯, 這樣不算 04/14 00:48
minghanwu:一事歸一事吧? 04/14 00:48
zyxwvoklove:所以一開始就說上大專體總會必較方便 04/14 00:49
karmenyu:說真的我有朋友在國榮教 我覺得這件事情跟他們也沒關係 04/14 00:51
karmenyu:莫名被扯進來也是很雖 問題完全不在國榮身上 04/14 00:51
guha:真的有心幫母校 怎麼不去教自己的學弟妹...而去教小孩子 04/14 00:53
kokoyu:但如果國X要繼續聘用品行問題的教練來教小朋友就.... 04/14 00:53
zyxwvoklove:感覺應該是不會再續聘 04/14 00:54
minghanwu:這就像一般公司, 員工在外面的私德問題爆開, 公司不想 04/14 00:56
minghanwu:被波及就解雇一樣, 其實叫做很正常, 而且有趣的是, 04/14 00:56
minghanwu:因為槍手擔任的工作是面對顧客的教練, 足以影響雇主 04/14 01:01
minghanwu:事業的評價, 所以就算在一般勞動契約中被解雇, 告官 04/14 01:02
minghanwu:公司也不一定會輸 04/14 01:02
guha:k大,就是有朋友在教,才要趕快切割開來 04/14 01:12
zyxwvoklove:倒了沒壓力 那成立是不用壓力的嗎 04/14 01:13
guha:應該不至於被扯進來啦.. 不會被影響的 = =+ 04/14 01:13
guha:反而因此有所警惕,讓自己更成長 04/14 01:18
terence11:槍手的問題不是鮮有的事了,就是因為沒有適當的懲處 04/14 01:28
terence11:才讓此歪風一直存在!! 04/14 01:29
markchou:n大 這樣的護航 吃相會不會太醜 04/14 01:30
terence11:不要再息事寧人了,很多的重大案件就是沒注重枝尾未節 04/14 01:30
terence11:所謂愛的教育,只對有廉恥心的人有用!!! 04/14 01:32
terence11:這樣的事件跟考"國考找槍手",只是大跟小的問題!! 04/14 01:35
sam30292002:名將果然氣度不凡!! 04/14 01:37
zyxwvoklove:就是因為前年北銘盃最終河蟹才會有今天的治理盃案件 04/14 01:37
davy50707:三位槍手是要跟那兩個踹人的日本人比臉皮厚﹑不知羞恥? 04/14 01:37
zyxwvoklove:若用厚黑學觀點欣賞 嚴格來說 他們臉皮不算厚...... 04/14 01:38
davy50707:我猜不止前年北銘盃和這次致理盃 他們已經是累犯了 04/14 01:40
davy50707:不是一次兩次 04/14 01:41
juangpeiyi:本來不想去打大專盃的 害我現在又好想去義守朝聖一下 04/14 01:42
zyxwvoklove:建議大家可以做扛棒以及噓一發 04/14 01:43
terence11:規則沒訂的周延,是信認人還存在基本的道德觀念~~ 04/14 01:44
terence11:想不到,當事人已淪陷了@@ 04/14 01:45
yonkX:M大講的就讓我想到,一般最常聽到的公司做法,當有員工做出會 04/14 01:47
yonkX:讓公司名譽受損,很多公司做法是先開除.(不論年資,不論資歷, 04/14 01:49
yonkX:不論貢獻)在來提告,以表切割+決心. 04/14 01:50
yonkX:不過一切也是要看公司做法,也有很佛的公司,做法是當做不知道 04/14 01:53
yonkX:重點就是消費者感觀.消費者沒反應,就當做沒事, 04/14 01:56
allenyao22:社團經營跟公司治理本身就是個大問題 不能用這樣的方式 04/14 09:31
cyrlt:影片中程度也還好而已,打贏社團的比賽還這麼囂張... 04/14 09:56
kokoyu:夜路走多了還是會遇到鬼 04/14 10:32
catch584: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前年的北商盃代打事件,還一次六個 04/14 11:53
catch584:人代打,聽說也是主辦單位找的,我預賽也是只輸給代打一 04/14 11:54
catch584:場然後無緣晉級...事後發現真得很不爽,感覺被騙 04/14 11:55
gn0115655:郭槍手籤運真好,會內賽第一輪遇到北區第14名鄭同學,希 04/14 12:48
gn0115655:望鄭同學能爆氣打贏牠並嗆聲說:你果然只適合打社團比賽 04/14 12:48
theclgy2001:猶太人之死 不要因為怕當槍手而被終身禁賽 就在那邊扯 04/14 14:07
kenshin11:前年北商盃主辦單位找代打?小弟不解,請問一下有證據嗎 04/14 14:30
zyxwvoklove:說不定鄭同學可以不用打就直接晉級^.< 04/14 15:23
catch584:北商盃可以在板上搜尋一下"北商",有之前相關文章 04/14 16:50
catch584:聽說是找協辦單位文化的同學來代打,應該是有人被抓才報 04/14 16:51
catch584:出來的 04/14 16:51
pita30:這次如果又不了了之沒幾年又有人要問致理盃找代打有證據嗎 04/14 17:07
LitterC:讓我想到多年前的X大盃(社團打的) 規定乙組不得參賽 04/14 17:24
LitterC:地主隊上卻有甲組體保,不過也確實沒違規就是了= =lll 04/14 17:26
davy50707:樓上說的這個 那其他參賽隊伍也太杯具...... 04/14 17:29
xzr:乙組不得參賽..來了甲組的..的確沒違規....Orz 04/14 17:36
darkofpolo:禁大專杯倒不必,一碼歸一碼,按照章程來吧 04/14 17:51
kenshin11:喔某樓講的好像我不能問似的,之前文章都只是打聽說聽說 04/14 18:11
kenshin11:也不曉得到底...@@ 04/14 18:11
owem0410:樓上可以先爬過文呀==" 04/14 18:14
davy50707:樓樓上不爬文就別抱怨了 04/14 18:59
u19901006:XX桌球居然把我的貼文刪掉了...... 04/14 19:01
kenshin11:ZZZ那篇文章早就看過好幾遍了,可是文中都沒有"明確的" 04/15 02:07
kenshin11:指出,只是用許多"聽說"來描述一件事情 04/15 02:08
kenshin11:我也很好奇,六個代打到底從哪來的?真有其事或子虛烏有 04/15 02:09
city7271:說實在的~都上新聞了~也沒看到主辦來道歉..... 04/15 08:20
pam20100214:就沒guts啊,能閃就閃,能躲就躲,反正大家一陣子就忘 04/15 11:59
soga2002:同意銀魂大說的"可能"會造成主辦和對手的困擾,可惜了... 04/15 12:49
soga2002:代打層出不窮不能杜絕?如果大專體總對乙組賽程明定類似三 04/15 12:57
soga2002:振條款的統一規定呢?至於民間私人出錢的盃賽才真的管不著 04/15 13:01
soga2002:至於是否取消槍手此次大專盃資格,我是覺得倘若大專盃分區 04/15 13:15
soga2002:預賽未開打,確實該用ming大舉的辦法去取消其資格,甚至其 04/15 13:20
soga2002:往後某段期間內的資格.但分區已舉行,才打致理盃,從維持法 04/15 13:23
soga2002:秩序穩定,或者說不以現在有罪的行為(當致理槍手)去懲罰過 04/15 13:25
soga2002:去無罪的行為(取得大專盃決賽資格)的角度考量,我傾向不取 04/15 13:29
soga2002:消,以避免參賽者對其他現行規定可能往後說改就改而沒信心 04/15 13:41
soga2002:雖然走民法或刑法的途徑也可能不了了之,但這種可受公評之 04/15 13:53
soga2002:事,槍手集團"造成別人的損失"卻未受相當的懲罰,實在是令 04/15 13:57
soga2002:人不爽...尤其是ilovejessica之前po的幾位當事人嘴臉... 04/15 13:58
anb:所以在相關單位的規定未能健全之前,大概也只能夠消極的拒絕或 04/15 15:18
anb:避免與幾張嘴臉有所接觸了~ 04/15 15:20
anb:不過如果沒記錯,去年的大專盃在預賽到決賽之間有做過規定上的 04/15 15:28
anb:修改而導致部份選手不能夠參加決賽 04/15 15:28
owem0410:其實沒有喔 04/15 15:58
owem0410:章程不會在當年度比賽中更改,只是預賽會比較鬆 04/15 15:58
anb:了解了!所以還是只能期待明年的章程了~ 04/15 16:21
ilovejessica:所以我的嘴臉怎麼了?我怎麼聽不大懂soga想表達的... 04/15 19:07
argentarea:樓上的學長,soga說的是您之前po的幾位當事人"的"嘴臉:) 04/15 19:35
argentarea:(當事人是那些槍手~~) 04/15 19:36
soga2002:ilovejessica大抱歉!我不該用當事人一詞,這樣指稱對象連 04/17 11:00
soga2002:你們權益受損者都指稱在內了.原意正如argentarea所講才對 04/17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