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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了 我是鼓起很大的勇氣才打這篇文章 就在這禮拜日 我的初戀女友,同時也是在一起三年多的女友跟我分手了。 我很難過,也想挽回她。 但她說明了她已經對我沒有任何感覺。 她已經不喜歡我,只想跟我做朋友。 其實在一起這麼久,想不瞭解她也難,因此從她的語氣以及說話的態度來看, 我可以很肯定她是真的不可能跟我複合了,至少大學畢業前不大可能,盡管她沒把話說死 分手後一兩天,我還是苦苦哀求能跟她複合,但她都問我,不能當朋友就好嗎? 其實當下的我,真的很難跟她當朋友,因為我真的很愛她,盡管她只是我的初戀。 人家常說初戀不是愛,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不這麼認為。 後來我才發現,她自己其實也很難過,但為了我們倆個好,她做出了這個決定。 令人遺憾,但解放了我們倆,因為在上大學後,我們一南一北,容易吵架。 大哭了幾場之後,我才發現她是真的為我好,因為真正的愛,也包括懂得放手。 雖然真的是遺憾,但若干年後,見面時,或是想起她時,只有微笑,就算哭, 還是哭的很燦爛,因為有她的回憶,總是溫暖,快樂。 聽著方大同的紅豆,真的是很令人惆悵。 但,看著身邊的朋友ˋ家人為自己打氣,以及體會到她的用心良苦。 我還不能走出來嗎? 或許不會馬上,但遲早,我會走出來的,因為我真的,真的深愛著她。 這篇文章,獻給在景文的妳,同時獻給許多在冬天分手的朋友, 無論如何,千萬要走出去,因為下一個,說不定會更好,不是嗎? 好聚好散,幸福快樂,相聚離開,都有時候,沒有什麼是永垂不朽的。 我們一起加油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4.2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