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濫訴的比例太高了
三不五時就要告人,
我上次看脫口秀說現在光是告「公然侮辱罪」,
一年就有一萬件
檢察官真的有實際起訴只占20%
意思就是有80%根本不會起訴,
但是為什麼還是一直有人告,
就是因為有人濫用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只是想讓對方上法院,
造成對方麻煩也爽的心態,
檢察官光是搞這些微罪就忙死了,
更不用說其它重要的案件
檢察官跟法官也是人,
總有失誤的一天,
我難過
※ 引述《rrr518 (廢文族の里莎)》之銘言:
: 談死刑前先司法改革啦
: 從法條到法院再到警察等等全部改革一下
: 太多抓錯人了
: 連完全沒證據都可以起訴然後判刑定讞
: 這什麼鬼
: 一群低能兒
: 萬一這無辜的人就這樣被判死刑怎麼辦
: 全部經手人員也一起執行死刑好了
: 等這些人素質高一點再來談死刑吧
: 再說死刑犯其實還有價值的
: 可以拿來研究一下 看看能否預防下一個悲劇
: 期待司法改革\O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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