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pan2001 (台灣新幹線)
看板talk
標題[偷可] 去別人家別當第三支手
時間Sat Dec 1 14:36:37 2018
去別人家當第三支手是什麼樣的心態呢?
朋友歸朋友,
但來別人的家裡可以不要這樣當小偷嗎?
這樣以後誰敢讓您進去呢?
事情就已經這樣發生了,
總之東西不見在買就有了,
但您的人格就只有值那個東西而已,
對您已經列為黑名單了,
如果要一起出來玩得要三思了。
通話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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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
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
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01月、02月、03月、04月、05月、06月、07月、08月、09月、10月、11月、
12月。
鄭捷(性別:男,年齡:21歲,籍貫:桃園市中壢區),MRT藍(板南)線車廂內隨機殺死四人!
於2016年05月10日星期二(雨天)20:47~20:51間法警三槍決,21:11死亡(土城看守所)
室友喝飲料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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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pbrother: 你被偷東西啊?!Y 12/01 14:56
→ Japan2001: 嗯嗯… 12/01 16:55
→ lpbrother: 小心啊~ 12/01 17:02
→ Japan2001: 嗯嗯,暫時不會在請人家來作客了。 12/0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