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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特休就是勞基法規定 : 到職日開始計算在同一間公司待滿半年,可以給三天特休假(有薪休假) : 如果A員工從107年1月1日開始在同一間公司待到107年6月30日, : 從107年7月1日開始到108年6月30日之內,A員工可以申請三天特休, : 應該是這樣計算吧。 : 但是我聽說有很多公司會要求在年底, : 也就是107年12月31日前放完特休, : 這樣子對A員工不太公平吧? 以前我們公司的當年度特休如果放不完可以遞延一年 例如我今年有100小時的特休沒用完可以選擇換成錢或累積到下個年度 可是這100小時就只能遞延一年 隔年再休不完就強迫換錢 但一例一休通過之後勞基法強制規定勞工當年度特休一定要休完 休不完的話雇主就要換成現金給員工 它的立意是為了避免雇主只願意給假不願意給錢 可是對勞工來講有些還是寧願多放假而不想要錢 例如本人在下我 所以勞基法又多了條但書 如果勞雇雙方同意特休假可遞延的話就不必在當年度強制休完特休假 於是我們開始在每年年末時會跟公司白紙黑字簽下同意特休遞延書 將當年度休不完的假挪到明年再休 大概4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3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548315543.A.B4F.html
sweetfox: 休假睡覺 01/24 15:44
lpbrother: 有些公司死不繳錢的,不如休假睡覺 01/24 16:04
okderla: 休假睡覺是很奢侈的 所以我都利用上班日睡覺 01/24 17:00
saltfox: 嗚嗚 01/24 17:24
鹹的鼻要哭,來去泡溫泉桑一下吧 ※ 編輯: okderla (27.246.32.11), 01/24/2019 17: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