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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注意到某特定帳號一直在批評某些事情, google一下他文章中的主人翁, 還真的有這個人, 不過也看到該特定l開頭的帳號好像還有其他帳號。 如果文章中所評論事項為不真實的…… 法律小姿勢,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 毀謗罪 https://i.imgur.com/isXCcFA.jpg 刑法 第314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要看主人翁要不要提告。 不過,這類文章一多應該足以有亂板嫌疑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134.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557909671.A.85B.html
Roger0503: 這能表決嗎?過一定數量直接桶05/15 16:42
Roger0503: 是說到那個位置會不會想提告不好說 05/15 16:44
※ 編輯: a828203 (1.167.134.17), 05/15/2019 16:45:02
kuso10582: 可能不行吧 靠表決的話 就是多數暴力了 05/15 16:48
sp89005: 一定是說鴨鴨!天天都在攻擊他的貓咪! 05/15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