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以前去過黃石的大大們
有關"開始工作日期"和"辦社安卡"的問題
先大略說一下我們的行程
6月15日(日)就會到達舊金山
然後再轉機到波茲曼,也是15號就會到了
我們合約的日期是6/17(二)~9/29
我們應該是17號才從波茲曼出發到黃石吧!?
那也是那天就可以開始工作了嗎?
還有17號到達黃石後
因為有聽說黃石那邊會集合一起辦理社安卡
但"集合一起辦理"是指要再等之後幾批到達的再一起辦?
還是我們17號那天到達的一起辦理呢?
另外,因為聽以前有去美國打工過的同學說
社安卡辦到好似乎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所以我們是有在想說要不要到達舊金山時先在那辦社安卡
然後16號再飛到波茲曼
只是不知道說在舊金山辦和在黃石辦的時間有沒有什麼差異
如果拿到社安卡的時間都差不多的話
那其實等到達黃石再辦理就可以了......
拜託有去黃石打工過的大大們可以幫小的解惑一下嗎?
感激不盡 m(_ _)m
不然行程方面一直都敲不定
PS:我明天也會打電話到代辦處問一下
再補充一個疑問
有聽說可以打工到10月份嗎?
因為我有同學今年是要去CP
她說她的合約到10月中耶!
如果可以到10月,那我們也想改晚一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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