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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707637.A.6CF.html 那之前男版為了能否先宣告黑名單不就在吵辛酸的? 所以這解釋到底對不對啊? 有沒有相關人士能出來補充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09.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33715978.A.B61.html
success0409: 就一堆不曉得在吵啥的啊,而且只是不允許對方在自己 06/08 07:21
success0409: 有權處置之處進行回應,又沒有限制到對方於其他地方 06/08 07:21
success0409: 回應的自由。講侵害人身或言論自由根本是莫名其妙 06/08 07:22
Sioli: 其實我覺得可以刪推文啦,有些人真的很愛裝熟耶 06/08 07:47
Sioli: 不理他,他還可以天天在那邊安安安安安的裝熟,北七。 06/08 07:47
mapxu664: 我覺得他甲乙的例子有問題,但概念大致正確 06/08 08:33
DecaRaBia: 同意可刪除退文,或經修文勸阻不停後刪除 06/08 10:20
txaxtatxa: 裝熟王報到! 06/08 10:35
GHowPan: 已經侵害他人的言論,也能拿言論自由來當免死金牌,光邏 06/08 14:06
GHowPan: 輯就有很大的問題了,根本不用搬憲法來解釋。 06/08 14:06
GHowPan: 依目前維護言論自由者的邏輯,推銷業務在路邊搭訕,是不 06/08 14:28
GHowPan: 得停止其發表推銷言論的,否則是危害言論自由。 06/0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