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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帳號部份已提出。 2. 警告就是只能用一次,沒有辦法用第二次,都已經表明要鬧板了, 沒必要給那麼多次的機會。 3. 一天五篇,目前板規沒有開放,就依板規為主。 板規的討論,原則上我就是盡力說明,接受與否就看大家了。 其次,您的個人來信討論板務我也是皆有回覆, 善用推文,以及在板主回覆或其他人回覆的文章下做深度討論, 5篇目前看起來是夠用的,謝謝 -- 因個人有身分問題,故於本板就只於此篇回討論、回應, 不再另開新文,尚請見諒。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 我等兩周 看看帳號部怎麼解決多重帳號又觸犯板規 : 看誰笑到最後 : 被大象婊這一刀我也認了 沒關係 : 就是Gun5566你要不要來討論一下警告永久累計的事情 : 一天五篇根本不夠用 : PS跟obov同一天水桶 我深感榮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159.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37976085.A.E96.html
gracew0709: 版主 他講那些飄飄的東西 我很敏感 07/27 13:48
gracew0709: 不能讓他安靜更久一點嗎 07/27 13:48
我不是承辦板主,就不做其他回應了。
martinmask: 那我要問的是 警告只有用在板規二 你就寫清楚Y 07/27 13:50
是鬧板才有警告阿,而且板主群除了鬧板會用警告外,其他法條並沒有用警告。 你的警告案,該內容是說你與B大已經有板2之「虞」, (快要踩到板規了,於公告內提醒您) 且有鬧板之嫌,所以警告一次。 (已經踩到了,給予警告一次)
martinmask: 其他的條文請一切寫明無警告好嗎 07/27 13:50
martinmask: 這樣子大家才好有個準則 07/27 13:50
martinmask: 至於飄點 有本事你寫進板規 我就不講啊 07/27 13:50
※ 編輯: gun5566 (61.218.159.54), 07/27/2015 14:06:01
shukevin: 飄點認定很難啦,啊我就是有陰陽眼啊 07/27 14:11
martinmask: 既然你都說了 把警告的內容寫進板歸 07/27 14:16
martinmask: 就是除了鬧版有警告 其他一律桶 麻煩了 07/27 14:16
gun5566: 板規不是有寫了嗎?@@ 07/27 14:40
martinmask: 板歸11寫了警告 但是警告用在哪裡怎麼用沒寫 07/27 14:53
martinmask: 板規2也就是直接判定 07/27 14:53
martinmask: 我很簡單的 你加一條警告怎麼寫怎麼用 寫再版規2 07/27 14:54
martinmask: 然後版規11直接取消 07/27 14:54
gracew0709: 挖黑 07/27 15:03
gracew0709: 版主換人當了喔 07/27 15:03
martinmask: 討論版規干卿何事 07/27 15:10
FinalAce: 板規不寫清楚,板友會無所適從。還是要清楚點好 07/28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