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sfcomtw: 啊知 無聊或太閒 (抖) 08/30 22:16
推 namis77: 哇 你來當顧問好了~ 08/30 22:20
我補充一下,目前PTT告人
通常是經過id,由id去函ptt站查ip,應該是刑事局去函ptt
以前沒有那麼嚴格的通保法
所以使用者資料,隨便刑事局或檢調去調
但目前要調資料是要最輕本刑,三年以上重罪,也就是公然侮辱或誹謗並沒有
http://0rz.tw/0bMfC
但我不確定目前實務上怎麼操作
改的原因就是因為老柯電話被竊聽的事,黃世銘判刑,後來修法
其實老黃之前犯的法不是因為非法監聽部分,應該是違反偵查不公開那部分有罪
※ 編輯: magic704226 (59.115.205.33), 08/30/2015 22:29:30
→ mapxu664: 對阿對阿 我也覺得奇怪~~~~ 08/30 22:27
推 dsfcomtw: 不是 08/31 00:21
推 dsfcomtw: 謝謝新麥克妹妹對姐姐的關心 姐很好的 ^^ 08/31 00:24
→ ptt0219: 直接人肉搜索比較快~~ 08/31 08:26
→ ptt0219: 訟棍不可怕,是很煩而已~~ 08/31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