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sanoizumi: 竟是該先公告呢? 還是先分了再補公告? 有意思厚? 呵09/24 12:04
→ Asanoizumi: 呵09/24 12:04
依據前組務GeminiMan 於l_Talkandcha 判決 本人抗議有板主水桶後很多天不公告
那時是說
可以接受當天或隔天水桶後才公告
原則上我會儘量依照這個
剛找了五分鐘找不到判例 ... 所以抱歉就不提供了
如果不服 可以來信申訴.依程序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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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姓貴族˙荒川弘>>
◥ ˍ ╱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
◥ ▽ ◤ C ◢ ◣ ╭哞~~!!
by chen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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