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l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想起小時候我的父母 似乎也曾都看過我的…電腦硬碟 因為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QQ 對我來說寫日記是雙面刃 好處是可以抒發當下的情緒 壞處是到了別人手上就變成把柄 以後我終為人父 該如何處理跟孩子之間的隱私問題 真的是令人感到頭痛 本著學習的心情上網查到一篇律師文章 來跟每位準父母分享 http://www.is-law.com/post/17/1115 隱私權並非憲法所明文的權利,然而「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 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 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個人 自主控制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 、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 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為大法官於釋字603號解釋理由書中,對隱私權之意 義及資訊隱私權之內涵所為之解釋,至少我們可以理解,隱私權的目的之一在於維護人性 尊嚴及人格發展的完整,而這項目的有賴於使當事人得以自行決定其資料揭露的時間、對 象及範圍來達成。 因此,於未成年子女隱私權與父母親權衝突的場合,本文以為應該要於個案中判斷親權的 行使是否導致子女因隱私權受侵害而有損人格尊嚴,且更重要的是「是否因此不利於子女 人格發展之完整」,畢竟親權的目的即在於對子女為「保護及教養」,則如親權行使的結 果反導致保護教養目的難以達成,此時應認為子女隱私權於個案中應優先於父母的親權, 即親權此時應為退讓。如在父母無理由任意翻看子女日記,確實可能使子女因隱私權受侵 害而不利於其人格完整發展,然而父母閱讀子女成績單,則應即無此種不利的問題存在。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於子女隱私權與親權衝突時,應以親權行使的結果是否可能對子女人 格發展完整不利作為判斷標準,並輔以民法並未對親權設有界限之規定方式,如並無不利 考量,則此時即應承認親權優先於子女的隱私權,反之則應以子女的隱私權為優先。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1037 如果孩子是已滿二十歲的成年人,那麼法律會保障他個人的隱私權。未經本人同意,擅自 開拆他的封緘信函,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 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父母私自拆閱已成年子女的信件,行為可能 構成犯罪。 不過,在決定刑度時,法院也會考量父母究竟為什麼要拆信,以及子女隱私權遭受侵害的 程度等,以便作出適當的判決。   另外,這是屬於告訴乃論的罪,所以一旦子女反悔提告,最遲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 前,可寫撤回告訴狀寄給法院或檢察署,或在出庭時,口頭撤回告訴,便可終結刑事官司 。   小琳為未成年人,依據民法第一○八九條第一項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媽媽有權利及義務照顧、教養小琳, 基於保護教養的理由,媽媽可以拆閱小琳的信件或是看她的日記、記事,以了解子女的交 友狀況。因此,即使沒有經過小琳本人同意,媽媽的行為也不會觸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 規定。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522000010KK01827 依照親屬法1086條父母為其子女之法定代理人、ꀊ 1087條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爲其特有財產、ꀊ 1088條第一項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ꀊ 第二項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爲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 之。ꀊ 從上述法條來看,父母是有權查看你的隱私的,這是屬於父母的親權部分,法律也無從干 涉,除非濫用親權過度 ======== 簡單說只要子女是未成年者 (親權行使是民法,成年是20歲) 在未造成對子女嚴重侵害的情況下 (親權越權又得花時間學習了…) 可以最大權限行使親權權利 嗯… 我覺得我以後一定會想偷看我孩子的臉書 自從我加入國中生噴人社團之後 就發現現在小孩的思想 已經沒有想像中只是精蟲衝腦這麼單純的事情了 唉~真不敢生小孩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9.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47326671.A.FFE.html
vn509942: 沒辦法 現在資訊爆炸 別說小孩子了 連大人都會被拐走 11/12 19:21
vn509942: 如果成年了 還是一意孤行 那真的只能說兒孫自有兒孫福 11/12 19:21
redbeanlisa: 我看完現在國高中的行為 根本不想生… 11/12 19:29
redbeanlisa: 而且怎麼防都防不了 甚至增加親子間的距離 11/12 19:29
whoisanky: 我一直都保持著 自己的業自己擔 只希望我的教育不要讓 11/12 19:30
whoisanky: 他走偏 父母能做的真的很少 11/12 19:30
whoisanky: 對啊 我同事家為了保護孩子 電腦鎖密碼 不給智慧手機 11/12 19:31
whoisanky: 但他孩子還小 再大一點不反彈才奇怪 11/12 19:31
vn509942: 我阿姨是隨她兒女去做想做的事 但無論怎樣都要保持連絡 11/12 19:36
vn509942: 還是會有暴衝的時候 但是彼此記得對方是最親的人就好 11/12 19:38
vn509942: 不過每個家庭有不同的背景故事 外人只能提供關懷 11/12 19:49
vn509942: 所以現在已經不敢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 11/12 19:51
whoisanky: 唉 養難 教也難 真的不想生了 11/12 20:02
namis77: ㄎㄎㄎ 11/12 20:07
redbeanlisa: 以前家裡電腦有色情守門員 把論壇鎖光光 而且還有時 11/12 20:16
redbeanlisa: 間守門員 超煩的 每天吵架= = 11/12 20:16
whoisanky: 我爸以前鎖BIOS密碼 在我找出可以拔電池的破解之前就已 11/12 20:22
whoisanky: 經革命成功了QQ 11/12 20:22
dsfcomtw: 推w大的認真與用心。 11/12 20:34
謝謝。///。 其實都是看到想到自己不清楚的,就會想去理解一下
redbeanlisa: 我從來沒猜到過= = 每次都遊戲忽然斷線… 11/12 20:47
你一定都沒偷偷看爸媽打密碼 我都會偷喵 ※ 編輯: whoisanky (180.176.111.95), 11/12/2015 21:48:32
redbeanlisa: 我家會叫我轉過去 或用手擋出 很靠北 11/12 21:52
whoisanky: 我都是假裝轉過去 然後我弟從旁邊看XD 11/12 21:54
namis77: 改他們手機密碼,等價交換原則 11/12 22:02
redbeanlisa: 現在沒這個問題了啦… 11/12 22:09
redbeanlisa: 話說我曾經發現我無名的廢文被備份起來 整個傻眼…然 11/12 22:10
redbeanlisa: 後直接刪掉 還被罵= = 那次以後 我內容就開始天馬行 11/12 22:10
redbeanlisa: 空了… 11/12 22:10
namis77: 恩...這有點過頭了 11/12 22:13
whoisanky: .......有點誇張 根本全面監控... 11/12 23:02
dafuhaw: 偷看可以,但是要有本是裝成完全沒看過。 11/13 12:52
dafuhaw: 不敢生小孩是怕小孩不像自己還是太像自己??? 11/13 12:55
whoisanky: 怕小孩不像自己希望的那樣子 我只希望他不要違法 禍累 11/13 13:42
whoisanky: 家人就好 11/13 13:42
FinalAce: 這篇應該給夜王看 11/13 14:23
whoisanky: 夜王是誰?我只知道有個漫畫叫夜王… 11/13 14:35
namis77: 通靈王嗎 ㄎㄎ 11/13 14:58
namis77: 他們講的夜王是內衣爸爸? 11/13 14:59
Windkiller: 來晚了 穴穴你啊 啾咪 11/13 15:38
whoisanky: 喔喔我知道樓上內衣爸 我不知道你是夜王XDDD 11/13 16:16
whoisanky: 通靈王是葉王吧QQ 11/13 16:17
dafuhaw: 不管你希望小孩怎樣,小孩絕對是像爸媽的...(茶) 11/13 18:22
whoisanky: …啊啊啊啊 11/13 18:51
whoisanky: (抱頭亂竄中) 11/13 18:51
namis77: 沒有百分百的父母,但可以學習做小孩的榜樣,別擔心~ 11/13 18:55
whoisanky: …也是 我連女朋友都還沒有 11/13 19:07
whoisanky: 心裡有底 以後一定要為了孩子改掉壞習慣 11/13 19:07
Windkiller: 夜王不要提了 11/14 13:36
whoisanky: @@ 11/14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