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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一則新聞內容是某私立大學生因為不好意思買保險套所以用偷的,結果下場是上 了新聞,身分證被電視播出,一大堆記者拿著麥克風問他是不是因為不好意思買所以用 偷的-------。 看到這則新聞時,讓我頓時想到"哈里遜褔特"演的一部電影中的類似情節,但是電影中 警官放走了那名不好意思買保險套而犯錯的孩子,而在台灣的今天我們的媒體卻大張旗 鼓的告訴全國的觀眾這個學生犯了錯,請牢牢記著他的名字,永遠不要忘記。 一個年青人在台灣今天的享樂及拜金主義中要絕不犯錯是很困難的,當然我並不認為偷 東西是不值得重視的小惡。但是也絕對不至於需要我們的媒體大肆報導並且公開的拍出 這學生的身分證來。其實我相信法院並不會對這樣的行為給予多大的處罰,因為畢竟這 不是什麼多大的惡行,商家的損失也是微不足道,但這則新聞卻改變了這孩子的一生。 我們該慶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嗎? 在社會上,成年人為了生存犯的惡遠比這孩子嚴重的多,可是莫說處罰,許多時候這些 人還會義正辭嚴的為自己辯護。不相信的話,去問問台灣的銀行有多少人刷了信用卡後 欠了數萬至數十萬元的債務也只是雙手一攤就不負責任了。甚至不顧他人安全的超速、 超載、酒後駕車,都比這孩子可惡的多。當然,我並不反對讓這學生接受適當的處罰, 但是真的不需要這樣公佈他的姓名。比較起來,那些用特權向省屬行庫貸款不還的民 代,不是更該公佈姓名嗎。但是我們的媒體在這些真正重要的事情上,似乎又有其它的 考量了。 我在某一上市公司的法務部門任職,單位有七位各公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同事。聊起 過去年輕時的往事,還真找不出一個年少時從沒犯過錯的人。今天這些人都有了相當的 社會地位,真的很慶幸當年年紀小犯錯的時候,媒體沒有今天的那麼"盡職"否則或許也 沒有今天了。 我們的社會已經夠亂了,請多著力於培養或說教導下一代該如何從錯誤中學習走出人生 真正正確的道路,而非只是隨手一捏就又打死了一個。雖然這比較容易,但卻不是我們 真正需要的。另外,我們的新聞媒體真是一年不如一年,有次看了公視的新聞,我想那 才像是新聞節目,不要永遠都只能報些廉價的社會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