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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通則   一、歡迎來到 Talk 板,在和大家交流前,一定要熟讀板規唷!                                 二、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但不計入文章字數及行數。   三、出水桶後再犯遭水桶相同類型板規稱為第二次犯或再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計算期間為一年)   四、板主有權刪除具不合適引言之文章。                            ^--------^ /ˊ⊙ ⊙ˋ\                            / 皿 \ ╭───────────────────────── 切勿以身試法 ─────╮ │             本板為PTT Talk板               │ │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及板規規範    │ │         使用者不得以不知相關板規為由而免卻責任。 │ ╰─────────────────────────────────────╯ 1、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言詞侮辱、謾罵等)、歧視、猥褻意淫字句、威脅、挑釁 、嘲諷、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為兩方爭執,則兩位使用者皆可能違規,板主會視情況予以裁決。 1-3 含有對特定族群之上述條款內容,板主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一個月以上        (及)退文處份。      1-4 上述未盡事項,若造成看板混亂,板主得(ㄉㄜˊ)公告後鎖文,再犯者直        接水桶一個月。 ※1-1~1-2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2、文章規範 2-1 請勿發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之文章 或 不足20個繁體中文字之文章。 (標點符號不算字,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斷)。 2-2 每人每日限發50篇文章,每次僅能連發5篇文章。 2-3 禁止張貼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 2-4 禁止張貼語意不清、難以辨識內容之文章。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3、請勿發表以營利為目的、誘使人投票/按讚/連署、問卷文、交易文、未經站方 核可之活動內容。 3-1 文章內文(含推文)部份或全部涉及上述條款。 3-2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者加處30日水桶並退文。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並退文,再犯者加重至永久水桶。 4、非本板板主、直屬小組長、群組長及站長,請勿使用及回覆[公告]。      (轉錄站方公告則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水桶三個月。 5、請勿使用任何不當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動游標)PO文賺錢。 ※違規將向ID_Finance檢舉→初犯者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再犯者永久水桶。 6、請勿濫用轉文。 6-1 請勿轉入任何與本板板規相抵觸之文章。 6-2 未經文章發表者同意轉出或轉入,經當事人檢舉視同濫用。 6-3 非原文作者本人轉錄,需增加2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的心得,違者視為濫用。     (轉錄站方公告、新聞無需心得) 6-4 原轉錄文章之內容或推文若違反本板板規,且轉錄後5分鐘內未刪除者, 皆由轉錄者概括承受。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7、請勿做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7-1 已嚴重違反站方規定或擾亂看板秩序等行為,將水桶180日並退文。 7-2 禁止未經同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違者將視情節輕        重,水桶60日以上或永久禁言,並退文處理。      7-3 本條款適用於批踢踢所有站規。 7-4 上述未盡之事,經由板主評估後納入裁量。 8、為尊重各看板管理者及看板自治,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 文,如發言內容部份或全部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或他板板主徵 選相關。其他未列事項,以板主主觀認定。 ※初犯者處水桶一天;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水桶 15、30、60、120天。 9、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帳號使用者",一旦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為同 一使用者持有,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違規行為將視 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 執行天數。   ※另針對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被水桶及發言帳號將從帳號部或組 務處理結果公佈時間開始重新以當初被水桶之2倍計算。 舉例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15 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 3 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倍計算:30 天。         (扣除已執行天數,例:30-12,設定 18 天)         B帳號亦給予 30 天禁言     舉例二: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15 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相同板規,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次累犯,給予 15*2 天 - 已執行水桶天數。 舉例三: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15 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 3 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         且違反相同板規,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 倍計算:30 天         B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 倍計算:30 天,          再加累犯 15*2 規定 - 已執行水桶天數 10、欲檢舉者請寄站內信予板主,內容需附上被檢舉者之ID、文章代碼(AID)、       違規事實、板規等。     10-1 未依規定行使檢舉權者,板主得(ㄉㄜˊ)不受理。  10-2 所有的違規處罰僅追溯至檢舉日或板主群主動處理日前14日。 --                            ▁▁▁   @ @                    ▕小天然▏ ⊙ ⊙                    ▕呆呆獸▏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83.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96850865.A.67C.html ※ 編輯: e223445 (61.70.83.202), 06/07/2017 23: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