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稅率或稅額
第 7 條 印花稅稅率或稅額如左:
一 (刪除)
二 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
三 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四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
人貼印花稅票。
五 買賣動產契據:每件稅額四元,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