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已將液化石油氣、複印機、木工車床等80項關稅稅率5%以下貨品,列為預定明
年元旦起取消關稅沖退稅優惠對象。
財政部預告取消沖退稅優惠的貨品,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若外界並無意見,財政部
將會儘快正式公布,並自明年元月1日起開始施行。
根據統計,目前還有106項貨品關稅稅率在5%以下,但尚未取消沖退稅優惠,財政部
計劃民國93年完全取消實施已經超過25年的外銷品沖退稅制度,停止再以關稅補貼政
策輔助廠商提高外銷競爭力的做法。
被列入明年元旦起取消沖退稅優惠的80項貨品,經農工單位研商後,認為其取消沖退
稅對我國外銷廠商衝擊並不大,其中多數貨品第二欄關稅稅率甚至已降至零,例如種
薯、裸麥、紅花子、荷荷巴油等農產品,至於關稅稅率在5%左右的貨品則有: 液化石
油氣、牛、豬、水溶布、油毛氈、氈套、擠壓金屬用模、水力渦輪機、數值控制磨銳
機、鋸床、刨床、複印機與木工車床等。
外銷貨物沖退稅制度主要目的在保護國內產業,以退還外銷貨物原、物料關稅稅金的
方式,提高其貨品價格競爭力。這項措施最早自民國66年開始施行,早期沖退稅金額
高達百億元以上,民國80年以後,全年的沖退稅金額約50億元。以90年為例,外銷沖
退稅金額全年為36.2億元。
財政部在90年4月1日時,曾經公布第一波關稅稅率5%以下貨品取消沖退稅,共計894
項,當時取消退稅涉及的金額約4億元,占全年沖退稅金額10%。根據統計,目前海關
進口稅則的課稅項目中,已經不再擁有沖退稅權益的貨物共有4,958項,占全部稅則
課稅貨品的59%。年底再取消80項貨品的退稅優惠後,不再擁有退稅權益的貨品將超
過5,000項。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目前仍在沖退稅申請範圍內的外銷貨品共有五大類,包括鋼鐵、
機械及工具類、交通器材、電機電子器材及非鐵卑金屬及其製品。其中,占沖退稅最
大宗者為鋼鐵及其製品,約占沖退稅總額的34.8%。
財政部表示,由於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包括鋼鐵及其製品,最遲應
在民國93年間降為零稅率,因此在民國93年時,財政部將同步取消沖退稅制度,外銷
貨物屆時將不能再依賴沖退稅制度的保護。
【2002/12/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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