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馨儀/台南報導
南區國稅局 90 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三批退稅總計 21 萬 4,654 件,金額 34 億 6,700
餘萬元已全部處理完畢,其中 13 萬 8,432 件,於 11 月 29 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
申報時所指定的存款帳戶,其餘一般退稅案件亦於 11月 29 日寄發退稅憑單,兌領截
止日期至 12 月 30 日,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
金。
國稅局表示,這一批退稅對象為採用人工填寫申報書方式,而前二批退稅分別為網路
及二維條碼申報案件,已在7月、9 月底核退完畢,納稅義務人如果申報為退稅,退
稅款卻沒有依照期限入帳,或者沒有收到退稅憑單,請向申報當時戶籍所在地的國稅
局或稽徵所查詢。
至於申報為繳稅,經交查核定後發現有退稅款,及少部分獨資、合夥營利所得因尚未
歸戶且納稅義務人又未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必須至明年3月中旬才會辦理退還。
南區國稅局表示,統計今年申報退稅共 35 萬 1,886 件,而採用直接劃撥退稅 23 萬
5,237 件,佔 67%,較去年 63% 的比率已提高。不過明年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
報時,如果有應退稅款,請在申報書的「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款欄」填寫本人、配偶或
申報扶養親屬的存款帳戶名稱及帳號。
【2002/11/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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