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發出89年度綜合所得稅大批開徵的補稅單,總計有1.1萬件補稅
案,補稅總額達20億元。台北市國稅局提醒接到補稅單的民眾,應在10月25日以前繳
清稅款,否則將會被加徵滯納金與利息。
北市國稅局表示,89年度綜所稅大批開徵案件,早在今年1月中旬曾經發過補稅單,總
計共有14萬件申報案被補稅。至於最近這批補稅案主要是國稅局過濾新的課稅資料後,
再對部分未誠實申報所得稅者進行補稅。
89年綜所稅補稅案,北市國稅局核定的繳稅期限為今年10月16日到25日,納稅人如果
對補稅單的內容有疑問,或認為增列的所得有重複或錯誤的情形,應在繳納期限內,
檢附相關資料連同繳款書郵寄,或親自前往轄區稽徵所辦理更正。
北市國稅局指出,納稅人對補稅單若無疑問,應在限繳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
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繼89年度綜所稅大批開徵案件之後,台北市國稅局預定今年12月間核發90度綜所稅大
批開徵第一批補稅通知,明年3月核發第二批補稅通知,納稅人所申報的90年度所得稅
,如發現仍有漏報所得時,應儘早自動補報,可以免被處罰。
【2002/10/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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