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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bon (不努力可以嗎??????)》之銘言: : ※ 引述《clivia (誰又真的在乎誰)》之銘言: : : 可是這樣房東可能必須多負擔相關稅捐 : : 我想請問的是 : : 目前我是與房東同住 : : 也就是房子一方面自用 一方面又出租 : : 如果我要求房東和我另訂契約去申請津貼 : : 這樣房東要繳交的房屋稅、地價稅會提高嗎? : 若有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不能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 : 不論當年是否一段時間有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只要在當期地價稅開徵前,係屬自用 : 住宅,並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提出申請,則還是可享優惠稅率(就是你合約期間 : 不要在開徵日期前就好了) 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 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 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所以多出的負擔可以依實際面積去算。 不過感覺上好像很麻煩,還要去核定面積。 : : 如果會提高 那麼我將來搬家後 : : 房東還會一直被稅捐機關追繳嗎? : 應該是不管你搬不搬家,稅捐機關會催到房東繳稅為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92.192.3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