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bon (不努力可以嗎??????)》之銘言:
: ※ 引述《clivia (誰又真的在乎誰)》之銘言:
: : 可是這樣房東可能必須多負擔相關稅捐
: : 我想請問的是
: : 目前我是與房東同住
: : 也就是房子一方面自用 一方面又出租
: : 如果我要求房東和我另訂契約去申請津貼
: : 這樣房東要繳交的房屋稅、地價稅會提高嗎?
: 若有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不能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
: 不論當年是否一段時間有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只要在當期地價稅開徵前,係屬自用
: 住宅,並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提出申請,則還是可享優惠稅率(就是你合約期間
: 不要在開徵日期前就好了)
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
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
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所以多出的負擔可以依實際面積去算。
不過感覺上好像很麻煩,還要去核定面積。
: : 如果會提高 那麼我將來搬家後
: : 房東還會一直被稅捐機關追繳嗎?
: 應該是不管你搬不搬家,稅捐機關會催到房東繳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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