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
赫然聽說我可能要開始繳稅了以致相當緊張(完全搞不清楚該怎麼做阿 ><)
我看過精華區了..可是還是感到很混亂..
有一些可能有點蠢的問題..希望大家能不吝解答..>"<
1.我是去年三月開始打工,畢業後七月轉正職,
是在一個財團法人工作,目前月薪29700,
打工時的收入每個月都不一定,如果算一個月20000的話,
請問我的應付稅的所得是不是4x20000+5x29700-193000=35500 ?
我的疑問是由於三月到七月我還是學生 那91年可算被扶養嗎
那段時間的打工薪資要不要列入計算呢(如果不列的話我應該就不用繳稅吧..?)
2.關於列舉扣除額的部分我感到實在很混亂..><
尤其是股票的部分..真的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所謂股票可以扣除的部分是股票股利跟現金股利嗎??
還是直接把買賣股票的錢扣除呢..? 基金也有扣除額嗎..?
那個扣除額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啊...
因為以前不用繳稅所以收到扣繳憑單之類的東西都亂丟..嗚..
現在覺得好沮喪..:~~~~~
麻煩各位高手解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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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瞳孔過於偏執以致大腦只能靠觀看回憶過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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