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 可以各稅各的
■ 記者劉菁菁/報導
夫妻不睦,鬧到分居已是慘事,若是「稅在一起」的方法不對,會讓分居夫妻愁上加
愁,切記要謹慎。
問題1.張氏夫妻不睦,先生不知去向,張太太勉力獨力扶養兩個孩子,她算一下自己
的所得,根本就未達課稅標準,可以不用理申報綜所稅這件事?
答案:不對。還是要申報,並在申報書上註明「已分居」,寫上配偶姓名和身分證字
號,才不會被罰。
綜合所得稅以戶為單位來申報,也就是夫妻,即使是分居,一定要合併申報,但在實
務上,若夫妻分居,國稅局允許報稅夫妻來各填各的申報書,只要有註明分居、對方
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就沒有故意分開申報的問題,國稅局不但不罰,還會代為合併計
算稅負。
張太太雖然自認所得未達課稅標準,但是一旦加計先生的所得,可能還是有稅負問題
,張太太的動作是自保,若先生未申報,這筆漏稅款,全部由先生負責;若是先生也
同樣依規定申報,且加註分居字樣,各自負擔的稅額按各自所得比率來分攤、補稅情
況亦同。
問題2.長期和先生分居的黃太太,受到SARS疫情影響,今年不想採人工報稅,打算用
網路報稅,卻發現沒有欄位可以鍵入「分居」字樣,有人說,可以將配偶名字,改為
「已分居」,這樣也可算數?
答案:可以。北市國稅局法務科證實,這也是表明「分居」的一種方式,但仍不要忘
記,要填上配偶的身分證字號,如在郵寄相關附件時,附上一紙加註分居的說明更好
。
國稅局處理應合併申報卻分開申報的案件,是在建檔時當異常案件來處理,再循人工
申報書註明的分居配偶姓名、身分證字號,去找另一份申報書來合併,重新計算稅額
。
所以,即使採網路報稅、二維條碼報稅軟體申報,還是要想盡辦法讓國稅局稅務人員
知道自己已表明分居狀況。(見附表)
問題3.同樣都是高所得的林氏夫妻,分居後更擔心漏報所得被罰的情況,國稅局是個
別還是歸戶來計算漏報免罰標準?
答案:從寬以個別來計算漏報免罰標準。
舉例來說,林先生和林太太都各自漏報13萬元的所得額,按理來說,歸併為同一申報
戶後,漏報所得額合計為26萬元,已超出漏報所得額在25萬元內免罰的標準,但因分
居狀況,無法得知對方所得,且雙方都已註明,無故意分開報稅的意圖,國稅局各自
發單補稅即可,雙方都自填為納稅義務人,實務上,國稅局會代為計算最有利的計稅
方式後再發補稅單。
【2003/05/06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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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沒有附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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