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iddays (小朋)》之銘言:
: 我去年畢業...超過20歲...然後開始工作有薪水...
: 有領到超過200000薪資所得的扣繳憑單...
: 我母親...五十五歲...所得只有銀行利息及股利的扣繳憑單...
: 家中經營不用開發票的小本生意,以我母親為名下
: 請問 :
: 1.我是否可以被我母親列為被受扶養親屬,還是
: 我可以列她為受扶養親屬...亦或需各別申報...?
: 2.如果我可以被列為受扶養親屬,那我去年所繳學費
: 收據,是否可列報扣除額(用畢業證書當證明?)??
你可以申報由母親扶養,因為今年申報91年綜所
而你91年度仍是學生身份,所以可以申報被父母扶養
如果申報被扶養 也可以扣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000
申報時必須附證明文件!例如去年繳的學費收據或 畢業證書影本
或足以證明去年度仍在學的成績單(要請學校蓋章)..
至於可不可以申報扶養母親..按相關條文應該不行
嗯..偶去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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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屌的台灣創作樂團 董式搖滾「11台」
試聽網址 http://www.books.com.tw/exep/cdfile.php?item=00200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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