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iddays (小朋)》之銘言:
: 我去年畢業...超過20歲...然後開始工作有薪水...
: 有領到超過200000薪資所得的扣繳憑單...
: 我母親...五十五歲...所得只有銀行利息及股利的扣繳憑單...
: 家中經營不用開發票的小本生意,以我母親為名下
: 請問 :
: 1.我是否可以被我母親列為被受扶養親屬,還是
: 我可以列她為受扶養親屬...亦或需各別申報...?
這樣的情形,應該要分開申報了,也就是互相不能報受扶養親屬。
除非您母親能取得無謀生能力的證明,但這情形應該沒辦法。
: 2.如果我可以被列為受扶養親屬,那我去年所繳學費
: 收據,是否可列報扣除額(用畢業證書當證明?)??
學費並不能扣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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