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費不應該計入員工薪資
因為公司每個月可報1,800伙食費作為公司費用支出
交通津貼則可計入員工薪資
其實會計 分不分開計算不重要
重要的是公司當初申報的員工薪資金額是多少
因為國稅局是針對公司申報的扣憑作為課稅依據
所以..如果你覺得公司報的薪資不實或過高
要請公司向國稅局申請扣繳更正才行!!
也就是說 報稅時附上公司開的薪資金額證明是沒用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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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屌的台灣創作樂團 董式搖滾
「11台」試聽網址 http://www.books.com.tw/exep/cdfile.php?item=0020083254
「董事長.TW」(試聽網址需全部複制!!)
http://music.asz.bz/index.cgi?action=songee&songlist=董事長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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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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