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訴願會已決定撤銷對中山科學院八名會計人員補稅23億元的處分,財政部賦稅
署亦同步解除對八名會計人員的出境限制處分。訴願會認為,中科院員工已先後繳清
稅款,國庫並無稅收損失,再對主辦會計補稅,有重複課稅嫌疑。
財政部訴願會這項見解,將使扣繳義務人的扣繳責任獲得減罰空間。扣繳義務人若違
反法定扣繳義務,未來可能依據納稅義務人是否已經繳清稅款,決定要不要另揹負補
繳稅款與罰鍰責任。
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主辦會計,因為未對中科院員工的品位加給與技術津貼扣繳所
得稅,台灣省北區國稅局以中科院主辦會計違反扣繳義務理由,對八名前後任主辦會
計補稅加罰鍰23億元。
財政部訴願會在10月中旬針對中科主辦會計補稅的訴願案,做出撤銷國稅局課稅處分
的決定。包括6.09億元本稅,與16億元罰鍰全數撤銷,由北區國稅局另為適法處分。
財政部表示,國稅局應不會再對中科院八名主辦會計補稅。
訴願會的理由是,中科院8,000多名員工的品位加給與技術津貼,已先後提出行政救
濟並補稅確定,對國庫而言,追究扣繳義務人的扣繳責任,目的也在使國庫不因扣繳
義務人疏於扣繳而發生稅收損失。在中科院員工均陸續繳清稅款之後,再對八名主辦
會計(即扣繳義務人)追稅,無疑有重複課稅之嫌。訴願會因此決定撤銷對其處分。
財政部賦稅署在獲知訴願會撤銷對中科院八名主辦會計的課稅處分之後,亦以極快速
度取消對這八名主辦會計的限制出境處分。賦稅署表示,訴願決定撤銷後,全案即回
到復查程序,依法復查階段的案件,不可以對納稅人實施限制出境處分,因此中科院
八名主辦會計,財政部已無理由再予以限制出境。
【2002/11/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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