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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eann (Un apputamento con KILA)》之銘言: : 坦白說保留盈餘稅根本就是二次剝削。 : 比如說去年九月補繳八十八年營所稅核定稅款, : 按照規定可併入股東可扣抵稅額與應計入未分配盈餘的減項, : 看起來好像可以撿到好處, : 但是別忘記八十八年的所得額也被調增, : 這個部份必須繳百分之十的保留盈餘稅, : 而且是每年都徵課,不是只加一年就永久保留的。 : 股東可扣抵比例也莫名其妙, : 總之保留盈餘稅和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更莫名其妙, : 兩稅合一應該要取消,爛稅制! 嗯嗯,這個話題我也很有興趣。 不過我認為有問題的是在於保留盈餘稅,而不在於兩稅合一, 那是兩回事喔。 當初如果辦兩稅合一,立院可以通過讓營所稅稅率"接近"綜所稅最高稅率的話, 就不會有這種莫名其妙的保留盈餘稅,既複雜又不合理。 全世界最複雜的兩稅合一制度,就在立院人謀不臧之下誕生了。 至於兩稅合一,當然是應該做的,一筆錢,營所稅和綜所稅加起來最高可以達到55%, 實在高的可怕,能夠讓營所稅名存實亡是最好的結果。 歡迎討論^_^ -- 本版有水是好事,好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