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建立規則 補漏稅大洞
■ 記者 李惟平
建立明確的電子商務課稅規則,不但讓業者有法可循,對財政部而言,更可補起漏稅
大洞,健全稅制。
會計師分析,面對不確定的課稅環境,企業其實有三種作法:最老實的人,先乖乖繳
稅,等到法令確定,再申請退稅。不過,這種業者畢竟不多。其次是想要儘量多掙一
點自己權益的人,採取個案報備制,先跟政府談好課稅方式,以免事後被追稅。最多
人採取的作法還是什麼都不做,「看看誰倒楣先被抓」,再做打算。
於是,也有人窮則變,變則通。例如,政府現在對網路軟體交易態度曖昧不明,一時
說是授權,一時說是銷售貨物。既然如此,業者也想出變通之道。譬如說,雖是請國
外業者依照企業個別需求,寫好程式,但不以網路傳輸,而是直接灌在光碟上,當成
貨物進口。這樣一來,直接避掉了那段令人懸心的灰色課稅地帶。
面對電子商務課稅不明確,更有些人乾脆將公司及網站註冊地設在海外,或是把伺服
器、主機設在其他課稅較明確,甚或以免稅為號召的國家。這樣一來,更可躲過國稅
局的稽查,使政府流失了不少稅收。
雖然財政改革委員會做出決議,要在2004年前建立電子商務課稅制度,不過在建立起
一套完整法規前,也許財政部要先以解釋令方式,統一見解,讓企業有所依循。
【2003/06/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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