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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nspans (偏偏遇上你)》之銘言: : 請問板上先進. : 在下今年二十七歲. : 我想買下(真的用買的)我父親名下的一間房子. : 可是我目前沒有足夠的現金. : 於是我和父親商量.他答應讓我分十五年攤還. : 請問這種父子間的交易會被誤會而課徵贈與稅嗎? : 還是我跟別人或是銀行借錢來買.稅捐機關才會相信這是交易? 會,沒有證據證明是真的交易的話,父子間都交易都會被認為是贈與。 遺贈稅法 第 5 條 第 6 款 財產之移動,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六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 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所以一定要向他人借錢,且不能由您的父親做擔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1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