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稽核組與五區國稅局均已將國人結購鉅額外匯列為重點查稅案件,匯出超過50
萬美元(約新台幣1,700萬元)者,中央銀行即會將結匯資料,交由財政部稽核組與
五區國稅局分頭調查。
台北市國稅局最近查獲一宗匯出約新台幣5,000萬元等值外幣資金,匯款資金是由匯
款人父親所贈,當事人因此被補課1,400萬元贈與稅,另外還要再依補稅額加罰一到
二倍的罰鍰,當事人至少要付出2,800萬元稅款,相當於匯款資金半數要繳給國庫。
除了台北市國稅局之外,財政部稽核組與高雄市、北區、中區與南區國稅局,亦均投
入查核國人鉅額結匯涉及漏報贈與稅案件。過去中央銀行是以每筆結匯金額超過100
萬美元者,即將清單移送稅捐機關,目前標準已降為匯款金額超過50萬美元,即要求
稅捐機關調查。
據瞭解,僅台北市國稅局,一年就要調查約500件鉅額結匯案件,其中查獲漏稅比率
占二成左右,但補稅金額動軋上百萬元,部分案件連補帶罰,納稅人甚至要付出千萬
元漏稅代價。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了提高鉅額結匯漏稅案的查獲比率,該局已經著手研究調整選
案調查條件,未來只要是結匯用途敘明置產、投資,或匯款收款人為本人者,將排除
調查,藉以集中人力查核較具價值的漏稅案件。
最近台北市國稅局即查獲一宗案件,一名年約40歲的結匯人,在89年間分二次匯出170
萬美元(相當新台幣5,200萬元)至香港某國際知名證券公司帳戶。國稅局接受移送
資料進行調查後發現,該名結匯人在匯出資金前二年平均所得只有數百萬元,應無能
力匯出5,000餘萬元資金。
經調查該結匯人的銀行資金流程後發現,所匯出的5,200萬元資金多數由其父親所贈
與,金額高達4,500萬元。台北市國稅局因此認定其父有贈與卻未報繳贈與稅的違法
行為,因此發出1,400萬元的補稅單,另外還處以罰鍰。
較早之前,北市稅局亦發現有納稅人在89年9月到12月間,分二次匯出總額超過100萬
美元的匯款,其中有45萬美元,直接匯入其在美國子女的銀行帳戶,折算新台幣達
1,450萬元。經調查結果亦屬贈與,該名納稅人連補帶罰需繳出500萬元。
僅僅二件鉅額外匯結匯案,國庫的稅款與罰款就進帳約3,000萬元。北市國稅局提醒
國人,鉅額結匯案件目前是全國稅捐機關年度經常性查稅項目,民眾要匯款到國外,
如屬贈與行為,最好注意繳納贈與稅。
【2002/10/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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