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准許納稅人以財產抵稅,截至去年6月,抵稅物價值已超過
800億元,其中房屋與土地等不易變現物即占八成。立法委員認為抵稅物暴增已稀釋
政府可用資金,將修法縮小遺贈稅抵稅物範圍。
立委王鍾渝指出,遺贈稅法在84年修正擴大實物抵稅範圍,將包括債權、不動產、
股票、古董、農作物與汽車等,均納為抵稅物之後,國有財產局受理繳不起遺贈稅
者所抵繳的財產,至91年6月底為止,總價值已達820億元。
根據國產局的統計,88年實物抵繳價值累計只有432億元,到了90年暴增為789億元
,短短三年就增加350億元。王鍾渝認為,實物抵稅已成為納稅人迴避繳稅的管道。
財政部政務次長王得山表示,過去實物抵稅在稅法上是有限制的,但是因立法院修
法後,將所有的課稅標的物均納入可以抵稅的範圍。
面對這種抵稅物充斥國庫的現象,王鍾渝要求財政部需詳細調查有哪些抵稅物已經
無法處理,政府根本收不到稅。王鍾渝表示,根據他所獲得的資料,目前在國產局
管理的抵稅物結構,以房屋與土地最多,共692億元約占84%;有價證券為123億元,
約占15%;其他財產5億元,比例為1%。王鍾渝認為,財政部需將其處理績效與價值列
管追查。
立委殷乃平也認為政府必須重視抵稅物取代稅款的情形,殷乃平說,財政部需在最
短時間內,將實物抵繳的處理情形送立法院供修法參考。
【2002/10/3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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