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記者李惟平/台北報導 最近台北市稅捐處發現,不少業者取得非交易對象所開立的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 。雖然這些業者辯稱事後不知情,仍然觸犯稅法規定。台北市稅捐處特別提供幾個辨 識小訣竅,以免不知情的業者誤觸法網。 北市稅處指出,要避免取得不實發票,業者可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確認交易對象。營業人進貨時,務必索取銷貨廠商所開立的發票,避免收取非 交易對象之發票。 第二,保留支付貨款證明:營業人儘量以支票支付貨款,並且注意抬頭、劃線及禁止 背書轉讓,保留交易資金流程資料,以備日後稅捐機關查核。 第三,加強徵信工作:儘量不與個人或來路不明者交易。尤其目前有些投機業者給付 對方假發票或是其他業者開立的發票,收取發票的廠商往往不知情。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虛設行號業者嚴重侵蝕國家稅收,營業人應留意不要取得虛設行 號發票,否則將依稅捐稽徵法及營業稅法第51條補稅,並處以所漏稅額1至10倍的罰鍰。 【2002/10/25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