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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40.38
經濟日報記者魏錫鈴/台中報導
營業稅將自下月1日起改由各地國稅局稽徵,營業人申報營業稅或洽辦相關業務,都
要改向該管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
台灣省中區國稅局說,營業人現行使用的統一發票購買證,下個月以後可繼續使用,
直到各分局、稽徵所通知換發新購買證為止。而營業稅新版繳款書及相關書表,也從
1月1日起使用,營業人可向各分局、稽徵所洽領。
【14:56, 20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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