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稅 明年5月試辦
■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超商繳稅有譜了。財政部已經選定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縣等三個縣市,明(93)年
5月試辦房屋稅單可在超商繳稅。
財政部規劃,台北市等三縣市房屋稅納稅人,可以持房屋稅單在全省任何一家超商繳
交稅款。不過,財政部傾向不代付手續費,民眾可能需要自行負擔超商繳稅的手續費
,初步決定每筆金額不會超過10元。
財政部曾在今年2月20日邀集統一、萊爾富、全家等五家便利商店業者研商代收房屋
稅、地價稅等地方稅捐的可能性。由於超商業者要求收取每筆6元代收稅款手續費,
財政部做成試辦、但不強制實施的決定後,四個月多來,全省沒有任何一個縣市超商
,提出將受理民眾繳交稅捐的申請。
財政部為了打開超商代收稅款的僵局,正在研擬暫時鎖定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縣三
縣市,做為超商繳稅的試辦縣市。明年5月1日開徵的93年度房屋稅,財政部有意開放
讓台北市等三縣市的房屋稅納稅人,擁有在超商繳稅的選擇權。
財政部認為,金融機構代收稅款目前並沒有要求政府支付手續費,如果政府主動編列
預算做為超商收稅的手續費經費,恐將引發金融機構反彈,進而要求比照。因此,政
府不可能編列超商代收稅款的手續費用,民眾如果認為在超商繳稅很方便,就要有「
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自行繳付手續費。開放讓超商加入代收稅款的行列,財政部的
目的在增加民眾繳稅的管道,不願意繳稅還要負擔手續費的民眾,仍有權選擇親自到
金融機構繳稅等不需要手續費的繳稅方式。
【2003/06/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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