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超商繳稅 該不該收手續費?
■ 記者陳美珍
民眾常以「萬萬稅」形容台灣的稅制,相較台灣民眾繳交「萬萬稅」的管道,其實也
稱得上五花八門。到超商繳稅是最近政府極力想要促成的便民服務項目,遲遲推不動
,只因卡在繳稅的手續費,到底該不該向納稅人收?
超商提供收稅服務,絕不可能不收費,政府如果要代納稅人繳交收稅的手續費,可能
會有服務過頭的問題。財政部應該要檢討的不是該不該代納稅人繳交手續費,而是需
要回頭檢視,現有的繳稅管道中,政府代民眾支付繳稅手續費,究竟有無必要?
事實上,除了信用卡繳稅是由刷卡銀行決定要不要對持卡人收費外,現階段政府幾乎
包辦絕大多數繳稅工具的手續費。政府有沒有必要為納稅人吸收繳稅工具的成本,需
要重新檢討。
民眾有自由選擇繳稅工具的權利,政府無法干涉,除非政府希望民眾特別使用某種繳
稅工具,否則沒有必要處處以代繳手續費做為鼓勵。
政府推動超商代收稅款的服務措施,根本不必考慮超商需要的6元手續費,該不該由
政府來付。說穿了,政府的職責只是提供多元的服務,民眾有權選擇所要的服務是什
麼,如果不願意上超商繳稅須付手續費,納稅人還有其他不收費的繳稅方式可以取代
。
手續費如果是民眾不願意選擇某種繳稅工具的關鑑,財政部能做的也只是讓市場去決
定。信用卡繳稅就是如此,持卡人並沒有享受政府代付手續費的好處,而是取決發卡
銀行的競爭機制。政府既然沒有能力做到全面吸收手續費的闊氣,就沒有必要再編列
繳稅手續費預算,將全體納稅人繳交的稅金,用在服務局部選擇超商繳稅的納稅人身
上。
不只超商代收稅款要由民眾自付手續費,甚至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繳稅取款委託書
等等的手續費,財政部也該檢討讓民眾自行付擔。
【2003/06/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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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好先進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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