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消防局擬設置救護機車,財政部表示,如消防機車上附有固定救護器材等特殊 裝置,即可比照救護車免徵貨物稅。 根據貨物稅條例規定,供研究發展用的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 衛生目的使用的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的車輛、裝有農業工具的牽引車、符合政 府規定規格的農地搬運車,以及不行駛公共道路的各種工程車,可以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針對台北市消防局規劃設置的救護機車,日前做成明確規定指出,如車上附有 固定救護器材的特殊裝置,漆明救護機車並取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發救護機車證明 文件者,就可比照貨物稅條例規定有關「專供公共衛生使用之救護車」規定,免徵貨 物稅。 【2002/10/30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50.9